查处环境污染放大招!嘉兴这四个部门打出“组合拳”

2018年06月05日 18:10:24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浙江在线

  浙江在线6月5日讯(浙江在线 记者 王杭徽)在“6·5”世界环境日、“6·30”浙江生态日即将来临之际,6月4日,嘉兴市环保局、嘉兴市中级法院、嘉兴市检察院、嘉兴市公安局共同启动环境执法与司法协调联动机制。这意味着,今后四部门将发挥各自职能,合力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最强最严执法高压态势。

  环境执法不再单打独斗。早在2012年,嘉兴市环保局和嘉兴市公安局就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完善环保公安环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的意见》,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动执法、案件会商、联席会议等方面建立有效联动协作机制。近六年来,全市环保部门共向公安机关移交环境违法案件300余件,有效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

  2013年以来,全市法院在依法保障“三改一拆”“五水共治”“五气共治”等中心工作过程中,与环境执法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审结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48件,判处被告人351人,审结环保部门申请强制执行案件1614件,准予执行率在90%以上。

  2016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开展各种立案监督活动,共建议环保部门移送涉嫌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线索32件,督促侦查机关立案60件,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24件,提起公诉75件。

  协同联动新模式,开启联合执法新局面。根据协同联动机制,嘉兴市中级法院、嘉兴市检察院、嘉兴市公安局将分别在嘉兴市环保局设立工作联络室。

  嘉兴中级法院与嘉兴市环保局环境执法与司法协调联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除会议召集、组织协调、信息通报外,双方将研讨环境执法与司法工作中的重大疑难法律问题,对经研讨达成一致意见的法律问题,通过协调联动会议纪要等方式予以固定。

  检察官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对环保部门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活动和公安机关对移送环保案件的立案活动,依法实施法律监督;会同环保部门开展对环保执法的专项检察工作以及环保公益诉讼。同时,检察官办公室还将加强重大案件会商和协调,对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引导调查取证。同时,定期总结惩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工作特点,及时研究疑难问题,提出相应的防范和整改建议。

  嘉兴市公安局驻嘉兴市环保局工作联络室则将在协调环保公安联勤联动执法,配合处置突发环境案事件,开展重大案件会商和联合挂牌督办,定期分析、研判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形势提出专项治理建议等方面发挥职能作用

  “嘉兴通过联合执法为美丽嘉兴建设保驾护航开启新模式。”嘉兴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协调联动机制标志着嘉兴环境保护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步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是嘉兴打造环境执法监管最严市制度化、常态化的重要体现。

责任编辑: 徐曼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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