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异变优势 实战练精兵

2018年03月24日 10:35:35 来源: 浙江新闻客户端 作者: 原作者 钱琼飞 编辑 沈吟

  “接到这个任务挺兴奋的,因为这是监察体制改革后我们室承办的第一例留置案件。”近日,回想起对市地税局原副巡视员李某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杭州市纪委监委第九纪检监察室主任毛建标告诉记者,“首次出征十分兴奋,但更多的是压力。虽然都是‘反腐’老兵,但监委成立后办案还是第一次。能否圆满完成任务,一开始心里还真没底。”

  杭州市纪委监委第九纪检监察室共8名干部,4名是原纪委干部,4名是市检察院的转隶干部。2017年8月14日,经市监委集体研究同意,由该室对李某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精心搭配,为深度融合创造条件

  接到任务后,九室马上集中研究案情,迅速组建调查组,紧锣密鼓地投入到案件的调查工作中。

  “调查人员的合理搭配非常重要,内审与外调组都由1名原纪委干部和1名检察院转隶干部组成,发挥各自对纪律与法律的相对优势,既使违纪与违法谈话取证工作同步推进,又让办案人员相互学习、借鉴提高。”分管九室的相关负责人介绍。

  随着案件查办的深入,办案人员在办案模式上的差异也逐渐显露。譬如,在调查理念上,是从违纪问题入手还是从违法问题上寻求突破;在工作方法上,是通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及综合协调优势为办案创造有利条件,还是运用法律武器突破案件……这些都给案件的高效查办带来了不小的挑战。

  见招拆招,让差异变成优势

  出现问题就要解决,从而实现更好的融合。“案件的成功查办只是基础,更重要的是通过‘第一案’更好地锻炼、融合队伍。”毛建标介绍,调查组对每位干部都提出明确要求,既要充分体现纪委从严执纪的特色,又要发挥监委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职能。对李某某涉及职务犯罪的问题要查,涉及违纪的问题也要查。为此,调查组建立每天碰头研究案情机制,在各抒己见中实现思维碰撞和理念统一。

  在确立调查理念的同时,调查组也采取了一整套对应举措。在审查方式上,充分发挥纪委干部的审查谈话特点,放大格局,营造政策攻心的氛围;在具体问题上,则发挥检察院转隶干部的讯问优势,很快突破了李某某的多个违纪违法问题,并在外围取证到位;在证据固定上,充分发挥检察院转隶干部对法律理解和证据把握的优势,在短时间内,按照起诉和审判标准全面取证到位。

  实战练兵,让每个人都得到锻炼

  在整个办案过程中,无论是原纪委干部,还是转隶干部都得到了锻炼。

  “原来在检察院的时候,审讯突破由于时间紧张,常采取短平快的方式进行。但是现在审查谈话时,更讲究灵活运用党的政策,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让其主动交代问题。”负责谈话的转隶干部李逸勉深有体会地说。

  “一起办案,比任何方式的融合都来得更快。通过不断锻炼磨合,我们一定能锻造出一支优秀的队伍!”毛建标的欣慰和自豪之情溢于言表。

  2017年9月26日,李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9月28日,李某某被开除公职;9月29日,其相关案件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李某某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查结仅耗时一个多月,这充分体现了监委权威高效、集中统一的制度优势,为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杭州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张振丰说。

  日前,上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李某某受贿案开庭审理,杭州市财税系统组织了近200名党员干部旁听庭审,李某某当庭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诚恳悔过……

 

责任编辑: 朱琼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