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头企业给莲都这些乡村分红 是啥好政策让村民受益?

2018年01月03日 10:35:24 来源: 浙江新闻客户端 作者: 区委报道组 蓝俊 通讯员 陈玲玲 记者 董文涛

  浙江六江源绿色食品有限公司代表签订协议。

  “以前,政府的财政扶持政策多是给企业,现在,企业和碧湖镇政府签订了持股协议,我们村就能享受到企业的固定分红,到时候就可以为村里做一些公益项目,让全体村民受益。”下赵村村支书谢贞华高兴地说道。

  近日,莲都区出台《莲都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园区产业化项目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持股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并在碧湖镇举行了莲都区国家农发现代园试点项目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持股暨碧湖镇双增收工作的签约仪式,在我省率先试水农发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

  持股协议

  “莲都区将原来用于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的部分财政补助资金,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持股的方式投入到企业的产业化项目中,龙头企业每年向持股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固定分红,分红收益可以用于村集体的各类公益项目,这不仅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而且还实现了政府扶持、企业发展、集体壮大、农民增收的多方共赢局面。”碧湖镇镇长华官丽在签约仪式上说道。

  据了解,此次试点项目的单位由2014年4月29日莲都区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和2014年5月9日莲都区委常务会议审议,最终确定为丽水绿园种禽开发有限公司、丽水市鱼跃酿造食品有限公司、丽水市康源罐头食品有限公司、丽水市咏林食品有限公司、浙江浙闽山珍有限公司、浙江六江源绿色食品有限公司六家龙头企业。每家龙头企业被持股的股金为150万元,6家企业共计900万元。

  丽水市鱼跃酿造食品有限公司代表签约。

  按照《指导意见》规定,持股主体为莲都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园区范围内碧湖镇白口村、石牛村、下赵村等24个行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龙头企业每年均按股金8%固定分红比例(即每家龙头企业每年分红人民币12万元,共计72万/年)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支付股权收益。

  “我们积极探索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就是为了构建紧密的农企利益联结机制,让更多的小农户享受到农业现代化发展的红利。” 现代农业园区管委会主任陈金奎说道。

责任编辑: 楼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