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要变天了?杭州出大招……

2017年08月28日 09:29:58 来源: 浙江新闻APP 作者:

  近期,全国各地租房新政频出,大动作不断,北京租房入学、南京租购并举、上海土地“只租不售”、广州租购同权……

  今年7月份,杭州入选国家首批12个住房租赁试点城市。8月9日,杭州住保房管局与阿里巴巴集团、蚂蚁金服集团在杭州市人民政府会议中心就合作搭建智慧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举行签约仪式。

  这标志着杭州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向前迈出了重要一步。

  更为重磅的消息来了, 8月25日,《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正在“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进行网上听证。

  方案中明确19条具体工作措施

  核心要点有▼

  1、搭建高效、便民的“互联网+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国有租赁住房、长租公寓、开发企业自持租赁住房、中介居间代理房源、个人出租房源应纳入平台监管。

  2、扶持国有企业发展规模化租赁。市级层面发展2家国有企业开展规模化住房租赁业务,区级层面由各区政府(管委会)确定至少1家国有企业开展规模化住房租赁试点。

  3、扶持发展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选择15家左右具有一定规模、品牌的住房租赁企业作为发展专业化住房租赁试点企业。制定支持政策举措,重点培育引导试点。

  4、落实鼓励个人出租住房的优惠政策,鼓励个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

  5、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承租人依法办理《浙江省居住证》后,其子女入学按照《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杭州市区接受学区教育和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在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中,对租赁住房达到一定年限的,实行“租购同分”。

  6、承租纳入租赁住房监管服务平台管理房屋的承租人,符合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规定的,提取额度可在现每人1000元/月的基础上逐步提高。支持公积金按月转账支付房租。

  7、将租赁住房用地供应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2017年9月底前,推出专项租赁住房用地进行试点。未来三年,新增租赁住房总量占新增商品住房总量的30%。

  8、鼓励引导企业将闲置、低效的土地、工业厂房、商业办公用房在不改变土地性质的情况下,按规定建设或以幢、层为基本单位改建为租赁住房。新(改)建租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不变,只租不售,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9、住房租赁企业可将符合条件的客厅按规定改造成一间房间单独出租,但每个房间人均租住使用面积不得低于4平方米,餐厅、厨房、卫生间、阳台、过厅、过道、贮藏室、地下室、半地下室等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10、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未来5年公共租赁住房保有总量不少于8万套。

  11、对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和个人,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对个人出租住房月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2017年底之前可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对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住房租赁居间代理服务,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

  12、市财政3年安排1亿资金,专项用于奖励扶持住房租赁行业中的优秀企业。

责任编辑: 金美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