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向我省移交第七批信访件183件

2017年08月19日 09:59:56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记者 张帆

  8月18日上午9时,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移交第七批信访件183件。其中,经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圈定为重点信访件的有27件。省信访组立即按工作规程交由所涉11市办理,明确边督边改工作要求和反馈时间节点,重点信访件明确由各市主要领导领办,专人负责,立行立改。

  第七批183件信访件中,按污染类型分类,其中:水污染66件、大气污染53件、噪声污染22件、油烟污染15件、其他污染14件、生态破坏5件、垃圾污染4件、扬尘污染3件、土壤污染1件。按区域分类,其中:杭州53件(重点件4件);宁波19件(重点件6件);温州13件(重点件3件);湖州13件(重点件2件);嘉兴15件(重点件1件);绍兴21件(重点件3件);金华22件(重点件5件);衢州8件(重点件1件);舟山1件;台州14件(重点件2件);丽水4件。

  据统计,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已向我省共移交七批805件信访件,按污染类型分类,其中:大气污染268.5件,占比33.4%;涉水污染268件,占比33.3%;噪声污染76件,占比9.4%;油烟污染56件,占比7%;其他54.5件,占比6.7%;生态污染31件,占比3.9%;垃圾污染27件,占比3.3%;重金属污染4件、扬尘污染14件、土壤污染6件,占比3%。805件信访件中有重点件156件,其中:水污染92件,占比59%;大气污染36件,占比23%;其他13件,占比8.3%;垃圾污染5件,生态破坏4件,占比5.8%;土壤污染1件、重金属污染3件,噪声污染2件,占比3.9%。

  为确保信访件办理“按时完成、群众满意”,8月17日至8月18日,省信访督办组赴各地对43个重点件的46个点位进行现场督办。8月17日晚,省信访组召开第一批信访案件办结情况评审会,会上明确了案件审核原则和标准,各市交办联络人汇报了第一批办结案件的初审情况,并集中审核了部分疑难复杂案件,决定退回7件补充相关材料。

  截至8月18日下午4时,移交地方及省直部门办理的805件信访件中,已办结82件,责令整改619家,立案处罚231家,拟罚款1087.42万元,立案侦查16件,行政拘留17人,刑事拘留1人,约谈53人,问责25人。

  面对移交的信访件,各地即查即办、立行立改。温州市政府主要负责人8月17日上午率队来到浙南产业集聚区特斯鞋材有限公司,现场督导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台州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赴现场进行督办、协调、核实信访件提出的问题,研究讨论整改对策,与周边居民积极沟通,制定长期根治性措施。舟山召开环境信访件督办会,听取了市协调联络组及相关县(区)、管委会关于接到的2件重点件和1件一般件办理过程、办结情况的工作汇报,强调要第一时间全力以赴抓好重点信访件督办落实。

  根据安排,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约1个月。督察进驻期间(2017年8月11日至9月11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71-86781919,专门邮政信箱:浙江省杭州市第755专用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至20:00。

责任编辑: 楼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