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通报职称改革突出问题 看看有没有涉及你的行业

2017年07月30日 11:08:38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吴振宇

  高校教师评价标准分类粗放、部分中小学教学和班主任工作等一线业绩的比重过低......7月28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我省2016年度职称评审督察复审报告,集中公布了一批职称制度改革中的突出问题和典型问题案例。

  督察复审过程中发现,高校教师职称评聘目前依然存在与学校办学特色结合不够紧密,没有从学科建设出发优化岗位设置,教师评价标准分类粗放等问题。例如,某高校评价标准分类不完善,副高职称未分类评聘,而个别“双肩挑”人员的成果与岗位关联度不大。此外,不少高校的聘期考核机制还不健全,还是存在职称能上不能下,“一聘定终身”的现象。

  部分地区的中小学教师评价标准分学段细化不够,评价指标仍然以论文、科研为主,教学和班主任工作等一线业绩的比重过低,学校竞聘考核结果在评审中没有得到体现,学校的用人主体作用发挥不足。某中小学高评委至今仍未制定细化的分类评价标准,评审简单通过划定通过率来把关质量。高评委会主任由行政主要领导担任,违反省里的有关规定。

  对基层医护人员的评价则存在简单套用省里的指导标准的问题,没有体现解决常见病、多发病和日常护理的基层特点。许多市对评聘结合政策认识不到位,政策“过渡期”没有用在制度入轨上,而是存在“赶末班车”的现象,对今后的评聘工作造成负面影响。例如,某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严重脱离岗位,申报时“有岗不依”,无空缺岗位的仍按考试合格数70%推荐。评审通过后出现“有岗不聘”,导致职称还停留在个人待遇上,没有与事业发展结合。评审标准不符合省里指导标准的改革方向,仍然强化论文科研,量化比重甚至高于其他标志性业绩。

  此外,工程系列主管部门对各高评委的巡查力度仍不够。我省“大一统”的工程专业设置没有转变,缺乏对新产业、新业态中工程技术人员的针对性评价。评价标准陈旧,千篇一律,仍以学历、资历、论文和政府奖项为主,体现工程专业发展和人才成长规律不够。评审仍由政府主导,社会化评审改革步伐缓慢,难以体现业内评价,难以推动行业规范发展。

  近年来,我省在高校、卫生、中小学和工程领域相继实施职称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向用人主体和行业组织放权,由学校、地方和行业协会自定标准、自主评聘、自主发证。今年起,省人力社保厅把督察复审作为高评委管理工作的重点,并将和行业主管部门在3年内对全省所有高评委完成一轮复审。针对此次复审反映的情况,我省要求存在问题的高评委和单位逐条整改,由行业主管部门实行一对一蹲点指导,督促整改落实。

责任编辑: 徐曼丽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