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丧嫁娶“划红线” 南浔党员干部做俭约表率

2017年07月29日 14:43:57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丁谨之 袁秀佳 姚陈芳

  “按照南浔这边的规矩,我家孩子今年7岁要办一个升学宴,能办不?”区人大的一位工作人员来纪委监委咨询,得到的答案是否定的:不可以办。自婚丧嫁娶的一系列规定出台以后,南浔区所有党员干部都必须严格执行报告制度。

  南浔以古镇闻名,且商贾云集,过去对于婚丧嫁娶之,人们往往希望办得“漂亮”、“有面”。不过这种“好面子”的事在十八大以后有了改变。今年三月,南浔区再次对婚丧喜庆事宜进行了进一步规范。这已经是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南浔第三次对婚丧嫁娶“划红线”。

  为推进移风易俗,南浔区将婚丧嫁娶各项事宜列入标准化管理。分别于2013年、2015年、2017年出台了《关于规范党员干部文明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的通知》、《关于重申“规范党员干部文明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有关规定的通知》、《印发“关于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对党员干部婚丧嫁娶事宜的操办提出详细意见和倡议。

  意见规定十分细致:党员干部要带头崇尚文明健康的礼尚文化,提倡不办理本人、配偶、子女的生日、升学、参军、调动工作、职务升迁、建房乔迁等内容的摆酒事宜;不得邀请无礼尚往来且与职务有关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管理、服务对象参加;严禁搞封建迷信活动和有违社会公德的庸俗活动等等,当然宴请桌数也有了明确规定。

  另据了解,每次出台的规定都比前一次更严格。过去,行政村(社区)普通党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无需报告。现在,明确这一规定适用对象不仅限于全区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行政村(社区)工作人员,还扩大至一般党员。

  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应填写固定格式的《党员干部办理婚丧嫁娶等事宜报告表》,详细说明事由、时间、地点、规模、范围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领导干部操办结婚嫁娶等喜庆事宜应填报《领导干部操办结婚嫁娶等喜庆事宜事前报告表》,事后如实填报《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事后报告表》。事前、事后报告表均一式三份。一份向区委组织部报告,一份报区纪委监委备案,一份由各单位党委(党组)留档,其他人员向本地本系统本单位党委(党组)报告。喜事须在事前15日报告,丧事及时报告。

责任编辑: 徐曼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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