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下发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自查清单
海曙:下发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自查清单
2018年01月29日 15:15:36 来源: 作者: 宁波市海曙区纪委
“林书记,这份‘勿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自查清单派发给你,请你在填写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整套表格后,根据表格上的内容进行自查,确认所有项都能打√后再上交。”近日,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党群副书记林丹枫在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时收到了镇纪委派发的“勿忘”自查清单。
日前,海曙区洞桥镇纪委针对领导干部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容易出现漏报、瞒报行为的事项制作自查清单,主要涉及领导干部家里有单独产权证的车库、储藏室勿忘,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逐人逐只填勿忘等3类18种事项。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涉及到个人隐私,不方便组建检查小组开展检查,而且这些内容自查的效果会更好,因此我们特意将容易出现漏报、瞒报行为的事项梳理出来,制作成更容易对照自查的清单发放给领导干部,督促他们在完成填报后再自查一遍,确保没有漏报、瞒报的情况,避免领导干部因一时大意导致漏报、瞒报而受处分。”镇纪委书记龚安君说。
目前,海曙区各单位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从省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和报告表格看,2018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一方面在表格和说明上更加细化;另一方面政策要求也进一步严格,表格末页增加了对漏报少报、隐瞒不报或查核发现有其他违规违纪问题等情节的相关纪律规定说明。对此,区纪委各派驻(出)纪检监察组织纷纷利用党组会议、专题培训会、案例通报等形式,对各被监督单位领导干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工作进行提醒监督,避免因大意而发生漏报、瞒报行为。
“根据历年的填报情况,个别领导干部对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认识不足,有的认为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要求填报的内容涉及个人隐私不愿报告,有的思想上不重视错报漏报现象时有发生。”区纪委相关负责人指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两项法规”的重要意义,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和核查。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加强组织管理,及时指出和纠正报告表中填报不规范现象,决不能有任何应付或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