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组团协作”助升级

2017年12月11日 09:33:42 来源: 浙江党建网 作者: 通讯员 郑洁

  “你好,我们是慈溪市纪委、市监委第二协作组,因调查信访问题需要,今天到你单位查阅相关档案资料,请你们给予积极配合。”慈溪市纪委、市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副主任洪叶向被调取资料单位说明来意,并向同来的3名纪检监察干部明确了分工要求。

  这是慈溪市纪委、市监委新建立的“协作组”正在开展工作。这支特殊的队伍中,除了委机关纪检监察室的干部之外,还包括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同志。

  据了解,该市纪委、市监委积极探索监督的新方式、新方法,围绕实现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工作力量的有机整合和交流协作渠道的有效畅通,提高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监督实效,尝试建立了市纪委、市监委纪检监察室、各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组团协作工作机制。

  “组团协作工作机制,是针对当前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在精准发现干部作风方面问题的方法不多,以及队伍力量不足、实践经验不够等情况,我们研究推出的一项创新举措。”慈溪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工作需要,将各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划分5个组,由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牵头开展组团协作。”

  工作机制明确各牵头纪检监察室负责组团协作的统筹协调,研究安排组内协作事项,协调解决协作中出现的问题,并要求协作组成员妥善处理自身工作与组团协作的关系,积极支持组团协作,服从牵头纪检监察室的统一安排调度,确保组团协作规范有序、高效运行。

  “组团协作工作让我们派驻机构有了很强的归属感,特别是几次协作下来,不仅快速提升了业务水平,还增进了彼此之间的了解,为我们以后的监督执纪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干部张绩伟说。


责任编辑: 史健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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