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求“过得去” 现在“过不去”

2018年09月04日 10:35:31 来源: 浙江党建网 作者: 江山市纪委监委 封令华 王荣飞

  2017年10月,江山市纪委在督查劣V类水剿灭工作落实过程中发现,棠坂中心沟淤泥堆积、水体脏臭,原因是贺村镇人大副主席兼任棠坂溪贺村段二级河长毛某某、贺村镇棠坂村党支部书记毛某履职不到位所致,遂责令其进行整改。

  整改过程中,棠坂村党支部书记毛某敷衍了事,仅组织人员抽排了部分沟渠污水,清理了沟渠表层淤泥。而贺村镇人大副主席毛某某在检查督促整改情况时,虽然发现沟渠的淤泥尚未清理干净,但其抱着工作“过得去”就行的想法,未按照相关职责要求督促棠坂村将问题整改到位。2018年2月11日,江山市纪委在回访督查中发现之前存在的问题仍旧没有整改彻底,周边群众时有反映,造成了不良影响。

  2018年3月23日,江山市纪委对毛某某立案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审查组发现毛某某还存在其他履职不到位的违纪问题。经江山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毛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提醒:

  当前,庸政懒政现象屡禁不止,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屡见不鲜,少数党员干部更是把“过得去”作为工作标准,履职打折扣,工作慢半拍,不仅破坏了党员干部形象,而且损害了群众利益。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其危害性,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强化监督管理,整治“庸懒散”现象,铲除滋生“过得去”的土壤,促使党员干部强担当、有作为。

  纪律链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二十五条 在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一战线工作以及机关工作等其他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责任编辑: 史健岚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