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悔】重蹈“父”辙

2018年09月04日 10:38:48 来源: 浙江党建网 作者: 台州市仙居县纪委监委

  仙居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提审泮炜煜。

  人物:

  泮炜煜,1969年1月出生,高中文化程度,政治面貌群众,台州市仙居县湫山乡林业站原林科员(湫山乡林业站原负责人)。

  基本案情:

  2007年至2017年,泮炜煜在担任湫山乡林业站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向他人索取贿赂或者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20余万元;2013年至2016年期间,泮炜煜作为湫山乡林业站负责人,未认真履行保护森林资源的工作职责,亦未按照相关林业制度管理考核护林员队伍,致使较大规模的林木被滥伐、林地被破坏。

  此外,泮炜煜还存在对抗调查、违规收受礼物和接受他人宴请、违规从事盈利性活动和违规乱收费为其本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违反生活纪律、违法生育等问题。

  政务处分:

  泮炜煜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其违纪违法所得80余万元予以追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忏悔实录:

  2017年12月的一天,仙居县监察委员会宣布对我采取留置措施。那一刻,我感到深深的绝望——我居然逃不脱父亲同样的命运。

  我的父亲也曾是一名林科员。1991年,他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在那个民风淳朴的年代,在仙居这座相对闭塞的小县城里,这是一件极不光彩的事。父亲接受不了这一事实,出狱之后一直郁郁寡欢,没几年就离开了人世。

  父亲的死,当时对我及我的家庭,是一个极大的震动。然而,我没有深刻分析父亲案发时法律观念淡薄这一主观因素,而是将原因归结于父亲当时所担任的职务——他是某乡镇林业站副站长。我固执地认为,就因为他是“领导”,所以要对整个事件负责。

  正是这一认识偏差,致使我和父亲殊途同归。

  我出生于书香世家,小时候家境优越,家里十分注重对孩子的教育,在七八岁时,我就能将三字经、千字文等启蒙读物倒背如流,直到现在仍记忆深刻。后来,由于时代和外部环境的改变,我放弃了学习,更放弃了对自己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最终误入歧途。

  我的外祖父家在仙居可以算得上家世显赫,我的父亲还是名牌大学本科毕业,自然,全家对我有较高的期待,然而我的学历导致我难以在仕途上有大发展。于是,我另辟蹊径,一门心思扑在如何赚钱上,期望从另一个维度来体现我的人生价值,并以此为我的孩子们提供更好的平台。

  对金钱的热衷,让我忽视了道德修养的提升,忘却了对纪律法律的敬畏。我的违纪问题,从一只火腿开始。

  大约是1999年或2000年的时候,一个生意人敲开我家的门,送来一只火腿。当时,我一个月的工资只有区区几百元,这只火腿对我而言,比现在的山珍海味还难得可贵。一开始我非常紧张,坚决不收,对方说了“我送都送来了,你怎么好意思让我再拿回去”等各种好话,最后我还是收下了。

  这只火腿,让我初尝到权力的甜头,也就此打开了我的欲望之门。随之而来的,是不断有茶油、火腿之类的礼品送来,习惯成自然,变成理所当然,我一一笑纳,甚至现金也收了。到后来,对方找我办事如果不给好处,我就千方百计刁难。从受贿到索贿,我一步步滑向无底深渊。

  我在湫山乡林业站的岗位上一干就是30年,基本就是用经营生意的观念和方式来做工作。看到业务对象有求于自己,便运用手中的权力予以“帮助”;帮忙之后,心安理得接受各种好处,甚至索要好处,以此作为对自己工作的“补偿”。从利用职权违规乱收费,到“帮助”业务对象审批采伐证、申报省级生态公益林、获得林业项目补助款,有时甚至超出了林科员的职责范围。但为了实现权力“收益”的最大化,我不计后果,越权行事成为家常便饭。

  十八大之后,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环境下,不断有“老虎”“苍蝇”被抓。我在利欲熏心及侥幸心理的驱使下,还是没有收手;在被县监委调查后,还存在侥幸心理。我找到一些行贿人,责问他们:当时我花了那么多时间和精力为你们跑东跑西,如今你们怎么能过河拆桥?但是,生意人就是生意人,他们求你帮忙时好话说尽、称兄道弟,事到临头马上和你撇得干干净净。说白了,他们当时看中的是我的权,而不是我的人。那时我还到处“串联”,希望蒙混过关,真是太可笑了。

  现在回想起来,我跟我父亲当年一样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那就是法律纪律意识太淡薄了。30年来,我不入党、不提干,我以为没有党员身份,没有职务束缚,我就可以逃避监管。到现在我才清醒地意识到,即使不是党员,不受党纪约束,还有法律和其他纪律规定可以处分我;即使不是“领导”,不承担责任,也要自己行得正,否则如果侵害了国家和群众的利益,依然会有人举报我查处我。

  我之所以攫取这么多财富,很大程度上是为了给孩子们创设更好的条件。我尤其对我儿子寄予厚望。2013年,因为儿子不懂事,成绩不理想,我给他写了长长的一封信,希望他认真读书,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如今,如果让我再给他写一封信,我会对他说,遵纪守法比什么都重要。这是底线,如果底线守不住,那其他一切都是零。

  我绝不希望,儿子再重蹈我父亲和我的覆辙!

  案件警示:

  泮炜煜案是仙居县开展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后,首例采取留置措施后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这是一起典型的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案件。30年来,泮炜煜始终在湫山乡工作,全程都在林科员岗位。他活在自己的“小世界”里,理想信念缺失,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扭曲,将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抛之脑后,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费尽心机谋利,雁过拔毛“捞钱”,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严重不负责任。

  他法纪观念淡薄,多年来忙于赚钱,忽视对党纪法规的学习,忽视对自身的改造,行为底线失守,违反多项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甚至走上受贿、玩忽职守等犯罪道路,不仅给自己和家人带来无尽痛苦,更给国家和群众利益造成极大损失,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责任编辑: 史健岚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