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餐”吃出问题
“便餐”吃出问题
2018年06月20日 12:14:39 来源: 浙江党建网 作者: 本网记者 贾歆琰 通讯员 徐一鸣
“当时我以为吃顿便餐是小事,没有引起重视,现在想想对自己的要求还是放松了,作为此次会议的负责人,我负有主要责任。”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副局长钱某收到自己的处分决定书时,懊悔不已。
前不久,婺城区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区教育局钱某等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区纪委迅速开展调查,经核实,区教育局组织召开校车安全工作会议,区教育局副局长钱某、安全科干部、相关学校安全员以及校车服务公司工作人员参会。会议结束后,校车服务公司负责人徐某提出请参会人员吃晚餐,钱某表示同意后,与会人员一同到附近农庄用餐,席间还有饮酒。当天用餐花费3850元。
经婺城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钱某党内警告处分,餐费全额退还校车服务公司。区教育局安全科干部、相关学校安全员等16人受到了批评教育。
提醒:
公务人员接受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娱乐、礼品,不论价值高低,只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都属于违规。本案中,钱某身为党员干部,却对有关规定明知故犯,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待受惩处时,悔之晚矣。
党员干部要以此为戒,对待作风问题切不可心存侥幸、以身试纪。要时刻以“祸患常积于忽微”之心对待小事、小节、小利,不断增强纪律、规矩意识,防止作风问题“死灰复燃”。
纪律链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八十六条 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