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外人员也要被留置

2018年05月10日 08:55:06 来源: 浙江党建网 作者: 龙游县纪委监委 陈琦 罗冬琴

  2017年11月2日,浙江省龙游县人民法院对龙游县国土资源局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社阳站协管员翁腾羽贪污案开庭审理,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这是一起特殊的职务犯罪案件,是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中浙江省第一起对编外人员采取监察留置措施的案件。

  他为何成了全省编外人员被留置的第一人?事情得从2017年4月开始说起。

  “我已经交过超面积建房罚款了,这是发票,为什么土地证还不给我呢?”一天,龙游县社阳乡红光村建房户何大妈焦急地找到乡国土站站长老周询问。

  具有多年土管工作经验的老周仔细核对收据,发现何大妈手中的发票确是社阳乡国土站开出,但身为站长的自己却毫不知情,顿时觉得有些蹊跷,他立刻打电话询问负责此事的协管员翁腾羽。不料,翁腾羽借故村里有急事,匆匆挂了手机。

  第二天,老周一早就到办公室找翁腾羽,却发现空无一人,联系他时,手机也打不通了。当日,陆续又有许多村民来老周这里反映了类似的问题。老周意识到此事的严重性,立即向龙游县国土局纪委反映。

  几经周折,龙游县国土局纪委找到翁腾羽了解情况。

  “这个……可能是银行和国土局罚没款账单交接有延误,我所有的罚款,都已经交上去了。”翁腾羽故作轻松地说,“这样的钱,我哪里敢动。”

  是错怪了翁腾羽,还是另有隐情?翁腾羽离开后,县国土局纪委带着疑问到银行核对了土地罚没款专户交易记录,但未发现这些村民缴纳的情况。县国土局纪委再次要求翁腾羽说明罚款的去向却遭到了拒绝,于是决定向县监委寻求帮助。

  “这些罚款很有可能被翁腾羽挪用了。但他既不是党员,也不是编内人员,核查组务必要按照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要求,依规执纪做好初核工作。”龙游县监委相关负责人在核查小组会议上强调。

  核查组一边依法向银行、通信公司查询翁腾羽个人信息,一边挨家挨户走访超面积建房农户,通过核实,初步掌握了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就在核查组对有关问题进一步深挖时,翁腾羽向国土局提出了辞职……

  “他辞职极有可能外逃,外围核查也发现翁腾羽有串供的迹象。”“他虽是编外人员,但只要履行公权力,他就是我们监察的对象。”……2017年5月19日夜,龙游县纪委监委大楼灯火通明,领导班子连夜召集人员讨论,决定以贪污罪正式对翁腾羽立案调查,并向市纪委报批留置措施。2017年5月21日下午2时30分,龙游县监委开具了全省首张“编外人员”的“留置令”。

  案情很快查明。2016年5月至2017年2月,翁腾羽利用国土所社阳站协管员的职务之便,未经审批程序,私自截留农户超面积建房罚款或对分管片区农户超面积建房行为进行处罚,共收取54位农户交纳现金102122元,并予以侵吞供个人消费。

  站在被告席上,24岁翁腾羽流下了悔恨的眼泪:“我原以为自己既不是党员,也不是正式工作人员,只是一个‘临时’的协管员……今天这样的结果,我很后悔。”

  案件查处后,龙游县纪委监委举一反三,督促县财政局对全县15个乡镇土地罚没款、村级道路补助款、小农水补助款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严肃查处违反非现金结算、收支两条线、专项资金每月一清等制度的行为。同时通过庭审旁听、案件通报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全县公职人员自觉增强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意识。

责任编辑: 史健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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