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惯例”须跟上“新规矩”

2017年09月14日 09:27:55 来源: 作者: 本网记者 贾歆琰 通讯员 金燕

  “这过年过节的发点东西,以往也都有,都是老惯例了,怎么现在就不行了,也就几千块钱的东西,为什么要处理我?”2016年6月,在与纪委工作人员的谈话中,金华市金东区源东乡上京村原党支部书记施世伟显得有点“委屈”。

  2016年4月25日,有群众举报反映源东乡上京村村干部公款购买物品的问题,乡纪委随即展开调查。

  在查看该村近四年的村级财务账目过程中,调查人员发现2013年6月30日上京村党支部购买万年历的票据。在对该村村干部和相关村民进行外围调查中,又掌握到施世伟于2014年底购买发放年画的情况,而且两次购买行为都未召开过村集体会议。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13年“七一”临近之际,施世伟思量着:自己作为村党支部书记,总要买点万年历发给村里党员当纪念品,让大家都开心一下,也利于今后在村里开展工作,更何况以往也有这个惯例。2013年6月30日,施世伟在未经村“两委”开会讨论的情况下,私自以村集体的名义找到了过去曾来村中推销万年历的赵某某,购买了16份万年历,共计人民币3520元。“七一”当天,施世伟将这16份万年历分别发放给村里的11名党员、4名村委、1名会计。后经乡纪委指出,施世伟于2016年1月14日个人出资将这笔钱补存入乡财务核算中心。

  到了2014年底,施世伟想着年关将近,继续依照老惯例,给大家新年发点年画“喜庆”一下也是合情合理。于是,同样在未召开村“两委”相关会议的情况下,以发放村规民约的名义,私自购买了160份年画,共计人民币4800元。施世伟觉得这是为大家谋取福利,纵使踩点线也是情有可原的。

  通过调查谈话,施世伟承认自己以伪造村民劳动补贴将购买年画款项予以报销的违纪事实。“我在村里当党支部书记也有六七年的时间,村里人对我的工作都是认可的。我只是想按照以前一样,让大家开心一下,没想到这样做犯了错误。”施世伟唏嘘不已。然而,老惯例岂能成为破坏新规矩的理由?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各级三令五申,严禁节日违规发放福利,这连普通老百姓都知道,你作为村党支部书记,决不能把惯例当借口。一旦违反纪律,任何人都要受到处理!”对于施世伟的委屈,调查人员严肃地告诉他。

  最终,施世伟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反省:“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我没有好好学习,思想没有扭转过来,还是以前的老观念、老思想看问题、办事情,这样是行不通的……”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源东乡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施世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例警示

  党员干部必须清楚地认识到,所谓惯例,只是一直以来的做法,并不代表其正确。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一项硬要求、硬任务,惯例不是拒绝落实规定、违反纪律的挡箭牌。对于不符合纪律规定的这些老规矩,该取消的要坚决予以取消。同时,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的重要性,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确保心有敬畏、行有所止,做个有原则、讲规矩、守纪律的好干部。

责任编辑: 王国伟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