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记】一次不同寻常的送达

2018年04月24日 10:31:37 来源: 浙江党建网 作者: 安吉县天子湖镇纪委副书记 周利锋

  “我不接受处分,我要退党。”当天子湖镇高禹村村办合作社管理人员余泽民收到处分决定书时,情绪变得异常激动,并扬言要退党。

  审理谈话的时候已经很诚恳地认了错,怎么现在突然“变脸”了?老余的态度,一下子让我摸不着方向了。

  “你是个老党员,对组织的处理不满可以提出申诉,有什么委屈也可以讲出来。” 陪同的村委会主任立马指出了老余言论的错误。

  “无证驾驶,都已经罚了款,干嘛还死逮着我不放?”从老余的话里,我听出了满满的怨气。

  “党员受到行政处罚后要给予党纪处分,纪律处分条例可是写得清清楚楚。”我拿出随身携带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提高了分贝向老余宣读了《条例》的第三十四条。

  老余明显被我的宣读震住了,说话的声音也轻了些。见老余态度和缓了些,我又补充道,“犯了错误就要真心改正,选择自暴自弃可绝不行。”

  “这么多人在,让我的老脸搁哪啊。”老余支支吾吾。

  我看出了老余的顾虑,挪了挪身子,靠近他:“公开送达处分决定是规定程序,体现的是纪律的严肃性,绝不是跟你个人过不去。”见老余不说话,我继续做起工作,我告诉他,作为一名老党员,要吸取教训,更要放下包袱,轻装上阵。

  “我愿意接受组织的处理。”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谈话,老余终于认识到了错误,主动接过处分决定送达回执,并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一次并不“顺畅”的送达谈话终于完成了,在这个过程中,我意识到,要让受处分人员诚恳地接受处分,一方面需要保持监督执纪问责的公正公平,另一方面也需要提升纪检干部运用纪言纪语开展思想工作的水平,真正用纪言纪语讲清纪律,温暖人心。

责任编辑: 史健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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