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冤枉”的处分

2017年07月17日 19:21:55 来源: 浙江党建网 作者: 开化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章薇

  前不久,遇见几位以前共事的村干部。寒暄之际,禄源村党支部书记徐某说:“老乡长,虽然现在我们纪委有人了,但是你放心,我们知道有问题纪委是保不住我们的,只有自己做正了才最有用。”我会心地笑了。

  事情还得从两年前说起。一天早上,我刚到办公室,禄源村党支部书记徐某就推门而入:“乡长,我真是见鬼,花自己的钱还要买个处分。”徐某口碑一直不错。

  原来,在县里组织的村级财务大检查中,禄源村被发现在2012年有白条支付工程款10万元的问题,纪委找徐某做了核实。徐某对我说:“年关到了,做路的老板来催款,村里没有钱,我就从自己口袋拿了10万元借给村里,一分利息也不要。为了省那么几块税钱没开发票直接付掉了。现在,纪委要处理我,冤不冤?”

  等徐某说完,我说:“关键时候掏钱帮村里解了燃眉之急,值得肯定。但是用白条子入账违反了有关财务规定,当然是不行的。”

  “可是我是为公啊!我为村里做了那么多事。如果还要被处理,村里老百姓会怎么看?”

  “党纪从来没有功过相抵一说,错了就是错了。你为村里倾注了心血,总希望村里能越来越好。作为村里的‘家长’,一些制度你不带头执行,其他人就会学样,到时你怎么管?这次的教训,相信老百姓会记在心里,以后也会更理解你的工作。”徐某渐渐安静下来。

  不久,徐某因该问题被乡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我担心徐某闹情绪,悄悄观察着。值得欣慰的是,禄源村的“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工作依旧排在全乡前列,我悬着的心也放了下来。


责任编辑: 朱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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