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轻民为重

2018年12月24日 14:11:59 来源: 浙江党建网 作者: 杭州市萧山区纪委监委 陈春龙 高莉莉

  湖南江华瑶族自治县近道书院内,悬挂着汤金钊所写的“新胜瑶池”“云鹤闲来”“积善余庆”3块牌匾

  汤金钊(1772~1856),是杭州萧山城厢镇人,在嘉庆十三年(1808)被皇帝选中,入值上书房。汤金钊国学功底深厚,人品学识为人称道,而且为官非常清廉,受到民众爱戴。

  正义直言:身在朝堂心在民

  清朝自嘉庆年间已是日薄西山,道光朝更是岁入不敷,财政捉襟见肘,究其原因,根本在于吏治腐败。上至朝廷,下至州县各级官吏,做官发财已成定规,各种勒索的陋规层出不穷,名目繁多。虽然朝廷有明文规定,百姓诉讼不得收费,但是地方官觉得“天高皇帝远”,老百姓要打官司就得交钱;凡是科举考试,地方官必索钱于民,说是孝敬考官,实为中饱私囊。凡此种种,还只是官民之间的陋规,而上下级官吏互往的陋规更甚,难以尽述。总之,凡事钱当先,有钱好办事,有钱得升迁。

  钱从何来?都是老百姓的血汗。当时各州、县都有一些不成文的规定,官员可以收取各种名目的好处,即所谓的“陋规”。对此,尚书英和要求各省进行清查,对收取的种类及数额进行明文规定,按他的建议,应让部分陋规合法化,以补朝廷“养廉金”之不足,这得到朝中一些大臣的赞同,只有汤金钊力排众议,提出反对意见,他陈述了三点理由:首先,这些“陋规”都是当地惯例,地方官不敢公开征收,如果明文限制,无疑是将其中的一些“陋规”合法化,缺乏法理依据;其次,“陋规”合法化并不能减轻百姓的负担,反而会导致地方官员更加明目张胆的在规定之外求取个人好处,其后果是越清越多;最后,汤金钊认为各地“陋规”名目碎杂,无法进行统一制定限制章程,难免致使民间不得安宁,要切实减轻百姓负担,除朝廷严格监督外,主要依靠官员的自律,关键在于地方官员的人选得当。

  道光皇帝看了汤金钊的奏折,最终决定不将地方官“陋规”合法化。

  秉公执法:

  严惩腐败尽一己之力

  汤金钊的“以民为重”,更体现在其不徇私情,严惩腐败。在任期间,他先后出使山西、四川、福建、安徽、浙江……行程几乎踏遍半个中国。他在重查刑狱案件时,凡涉及官吏,都将案情详细记录,提交吏部惩处。当时有一些官员是他的学生,但犯了罪,私下关系再好,他也铁面无私,交吏部审理。而如果有老百姓对判决不服,汤金钊都会重新调查核实,使冤民得以平反昭雪。

  汤金钊的“以民为重”还体现在很多地方。例如到江南任学政,途经铜山,他见到运河支流被黄河流沙淤塞,以致地方干旱,回京后他马上将此事上奏,请朝廷予以疏浚。还有一次,他督学江苏,碰到地方上连年疾疫,汤金钊了解情况后,马上捐款在苏州开设药局,请名医张又新主持,前后持续了三年,救活了上万人。这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况且他督学的事情早就结束,已离开江苏。但他并不声张,仍默默地捐资。

  汤金钊历嘉庆、道光、咸丰三朝,可说是一心为民,一心为国,唯独没有自己,他身后除咸丰帝加给他的虚衔,可说是一无所有。后来,他的儿子在时属山阴县界(今属萧山)的所前东山夏村会稽山麓购买了一块地,将父亲葬回了故土。因有咸丰帝的赐葬,他的墓略能体现出他的官阶,但规模不大,在“大跃进”年代被毁了,如今,那个地方已是一片勃勃生机的茶园,难觅其踪。“以民为重”的一代朝廷重臣,如会稽山涧溪水,汇入了历史的长河之中。

责任编辑: 史健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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