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取舍“一文钱”?

2018年10月09日 09:39:17 来源: 浙江党建网 作者: 德清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 盛荣良

  在常人眼里“一文钱”真的很小,甚至是微不足道。可古人对“一文钱”不敢小觑,留下了很多值得一读的故事。

  宽一分,民即受一分之赐

  要一文,身即受一文之污

  这副对联的作者是清康熙朝江南提督张伯行,他在离任江苏时,百姓沿途相送,因为平时就知道张伯行清廉不贪,肯定不会接受礼物,便用水果蔬菜相送。

  张伯行依然婉言拒绝,百姓们哭道:“公在任,止饮江南一杯水;今将去,无却子民一点心!”万不得已,张伯行才收下一把青菜。康熙皇帝称赞他是“真能以百姓为心者”,真可谓是“取一文不值一文”!

  “一钱太守”美名扬。《后汉书》记载:刘宠在会稽(绍兴)任太守期间,操守清正,政绩卓著。他离任时,会稽老百姓为感谢他,特推选了几位长者带了一百钱去送他。他执意不收,在大家的苦苦哀求下,他只选了一文钱,然后丢到了水里,后人为纪念刘宠,就将此地叫钱清。自此,刘宠“一钱太守”的美名便传开了。

  “一钱罢官”不值得。清代沈起凤在《谐铎》一书中记载:康熙年间,南昌吴生见书肆中一少年数钱买书,付钱不慎,将一文钱掉在地上,吴生随即用脚踏住,待少年走后,俯身将钱拾走。此时,在旁有位老者见状,就不动声色地问了吴生的姓名,冷笑一声而去。后来这个书生读书倒也刻苦,进了誊录馆,被授予江苏常熟县县尉。按惯例,吴生持帖去谒见巡抚,一连拜见11次后,才知自己已经被免职了,理由很简单:当秀才时尚贪财,视钱如命,现今你当了地方官,有了权,还不营私舞弊?现在罢了你的官,免得日后百姓遭殃。吴生追悔莫及,原来当年问他姓名的老者,便是江苏巡抚汤默庵。

  “一钱丢命”教训深。北宋罗大经在《鹤林玉露》一书中记载:张咏任崇阳县令时,有一个小吏从库房出来,鬓角旁边的头巾下藏有一文钱,经调查钱是库房的。张咏就命人杖责小吏以示惩戒,小吏不服气,反驳道:“一文钱微不足道,为什么要杖责我?你即使能杖责我,也不能杀我。”张咏听后便提笔写下判词:“一日偷一钱,千日偷千钱,时间久了,绳子能锯断木头,水能滴穿石头。”他亲自提剑走下台阶,斩杀了这名小吏。

  吴生因贪一文钱而被罢官,这完全归咎于自己。小吏偷一个铜钱丢命,这种法则太残酷了,对张咏“草菅人命”的做法我们不敢苟同,但生活必定是有得有失的,当你因一文钱的小便宜而沾沾自喜的时候,也在不知不觉中失去了其他更宝贵、更重要的东西。

  “一钱罢官”、“一钱丢命”的历史故事告诉我们,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因小失大、从贪蝇头小利而走向犯罪深渊的大有人在。他们往往始于“吃点贪点无所谓”的念头。殊不知,小恶是大恶之源,只要贪欲一开,犹如江河决堤,一发而不可收,涓流不止,溪壑成灾。

  一文钱,不足惜,古代清官张伯行、刘宠因不取一文的官德而流芳百世。“守身如玉当慎初”,在形形色色的诱惑面前,要敢于说“不”,做到慎独、慎微、慎欲。 “一念放恣,则百邪乘衅”,当前,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之所以沦为腐败分子,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就是没能坚守 “一文钱防线”,心存“一次不要紧,下不为例”的侥幸心理,最终栽跟头,甚至毁掉人生。

  德在心清。没有“慎始”,何来“善终”?

责任编辑: 史健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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