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公桥上留美名

2018年11月01日 10:05:16 来源: 浙江党建网 作者: 乐清市纪委监委

  王十朋家规家训(局部)

  修路架桥,从古到今都是莫大的功德。可是有一方百姓,为了挽留一人,做出毁桥留人这样的举动,不得不令人称奇。南宋隆兴二年(1164年),南宋名臣王十朋任饶州知州,为官一年。次年离任时,百姓依依不舍,以至拆断路桥挽留,他只得改道离境。后来此桥重修之后,命名为“王公桥”。

  无独有偶,南宋乾道四年(1168年),王十朋获任泉州太守。刚安顿下来,夫人贾氏就因病离世。当时泉州大旱,王十朋拖着病躯走访老农,磋商救灾,并写诗一首:“风伯吹云不成雨,稼穑如焚谁守土。铃斋夜闻水车声,遥想田间老农苦。”此后,他在泉州因势利导、大兴水利。在其治理下,泉州境内五谷丰登,风清气正。王十朋离任时,泉州百姓结队相送,并仿效饶州百姓“断桥留行”。后来百姓修复断桥,以“梅溪”(王十朋号)命名。

  王十朋为官受百姓爱戴,与他的家风渊源和一本名为《家政集》的著作,也有着密切联系。

  北宋政和二年(1112年),王十朋出生于温州乐清四都左原(今属浙江省乐清市)。据《王氏族谱》记载,其先祖五代末由钱塘迁入。迁入左原后,七世未昌。虽然族中七代没人做官荣耀门楣,但不管战乱灾荒,都没有改变王氏家族“孝敬奉先、谨厚持身、勤俭兴家、诗书教子”的良好家风。

  南宋绍兴十年(1140年),王十朋首次科举失败,房屋毁于战火。1143年,父亲也离他而去。此时,在家守孝的王十朋已经32岁了。作为家中长子,肩负先父未了之愿、怀揣报国未酬之志,虽然自身前途未卜,王十朋却仍然在居丧期间,泣血写下洋洋万言的王氏家训《家政集》。

  《家政集》分为《自序》《本祖》《继志》《奉母》《夫妇》《兄弟》六篇。

  在《家政集》中,王十朋提出了“植德积善”的观点,认为家风养成如同农民春种秋收一样,有付出才有收获。对一个家庭“植德积善”究竟会收获什么,王十朋并没有给出直接答案。不过,他为我们勾画出了理想图景:

  父子欲其孝慈,兄弟欲其友爱,夫妇欲其相穆,帏薄欲其洁修,门闾欲其清白,男子欲其知书,女子欲其习业,亲戚欲其往来,宾朋欲其交接,祭祀欲其精丰,用度欲其节俭,财货欲其无私,出纳欲其明白……——摘自王十朋《家政集》

  即使在今天看来,王十朋笔下描摹的良好家风、和睦家族至今也令人向往。

  《家政集》的不同凡响之处,就在于它立足一家之政,同时放眼一国之政。一开头,它就提出“有公家之政,有私家之政”;而且明确主张,作为有报国之志的“士君子”,应该“外则行公家之政,以泽民生;内则修私家之政,以化子孙。”后来,王十朋终其一生,切实践行和精彩演绎这种齐家、治国理念。

  训既成,行必践。《家政集》成文不久,为充实官学不足,王十朋于村中开辟书馆。书馆取其字号,名为“梅溪书馆”,也称“梅溪书院”。当时正值北宋王室兵败南迁,烽火连天之中兴办学堂实属不易。书院开办10余年间,生员除本州县子弟外,还有从台州、安徽、山东等地慕名而来的学子,达数百人之众。自晋唐北宋以来,乐清学风未曾大开,本土文人寥若晨星。王十朋以后,乐清进士成批涌现。梅溪书院的开辟,为乐清丕振文风、教化成俗,起了重要引领作用。

责任编辑: 史健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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