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纪律红线 | 不准在内部接待场所违规宴请私客

2025年08月12日 16:43:26 来源: 《党员干部“八小时外”100条纪律红线》 作者:

  党员干部的“八小时外”言行,是其党性观念的重要体现。现实中,因“八小时外”放松要求而导致的失德失范、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教训深刻。“反腐前沿”转载刊发相关纪律要求,供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参考,共同筑牢廉洁自律的日常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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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通报

  某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曾某某在单位内部食堂违规组织公款吃喝问题。2021年春节前,曾某某安排其担任N市水务局局长期间的下属、该局机关党委负责人,在市水文测报中心内部食堂组织水务局、水文测报中心相关人员聚餐,餐费由该水文测报中心承担。曾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纪法评述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公款吃喝、大吃大喝等“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党风政风为之一新。但一些单位或个人在公款吃喝上变得越来越隐蔽,要么躲进培训中心,要么在单位食堂“开小灶”设“宴会厅”。公款吃喝“躲猫猫”令人痛恨,奢靡之风“隐身术”让人厌恶。一些单位食堂、培训中心打着节俭之风的旗号,消费标准却与单位食堂的“标配”差距大得惊人,一桌消费上千元。更有甚者,一些领导干部打着公务接待的名义,违规在内部食堂组织私人宴请,慷国家之慨、饱私人口腹。这种“暗度陈仓”的违规吃喝行为,是典型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是阳奉阴违的“曲线腐败”。无论是“八小时内”,还是“八小时外”,单位食堂都不能变成公款吃喝的避风塘,相关部门应该加强监管,扎紧制度的篱笆,不能给舌尖上的腐败“变种”机会,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对在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自行纠正。要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制度,坚决杜绝没有公函的公务接待,防范借公务接待搞公款吃喝,不给大肆挥霍公款的行为以可乘之机。

  特别提醒

  党员干部“八小时外”要做到公私分明,不占公家便宜,不搭公家的顺风车。单位内部接待场所只能用于本单位正常的公务接待不得在内部接待场所公款大吃大喝,不得在内部接待场所接待本单位干部职工的私客,也不得出借给外单位人员接待私客。

责任编辑: 马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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