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纪律红线 | 不准用公款支付私人宴请费用

2025年07月22日 10:33:05 来源: 《党员干部“八小时外”100条纪律红线》 作者:

  党员干部的“八小时外”言行,是其党性观念的重要体现。现实中,因“八小时外”放松要求而导致的失德失范、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教训深刻。即日起,“反腐前沿”转载刊发相关纪律要求,供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参考,共同筑牢廉洁自律的日常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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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通报

  1. 某省原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中心主任李某某违规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食宿费用问题。李某某在担任某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中心主任期间,分别授意时任办公室主任、培训科负责人,将其亲友在单位定点接待酒店的用餐费用和住宿费用共计9640元用公款报销。李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时任办公室主任和培训科负责人受到诫勉谈话,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2. 某市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原局长黄某某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10月至2019年1月,黄某某任某市水库移民管理局局长期间,违规公款接待相关单位,共计开支11.53万余元;违规使用公款组织宴请朋友及个人消费,共计开支6.6万余元。此外,黄某某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黄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

  纪法评述

  用公款支付私人宴请费用,本质上就是违规公款消费,侵占公家利益。这里的“公款”,既包括国有资产,也包括集体所有财产。公款姓公,一分一毫都不能乱花。实践中,一些领导干部特权思想严重、廉洁自律意识不强,常常公私不分,把“八小时外”的同学朋友聚会、亲戚朋友接待等私人活动的花费,想方设法用公款支付报销,有的打着公务接待、商务招待的名义,虚列接待人员和接待事项,或者混同在其他公务接待、商务招待之中,假公济私、浑水摸鱼;有的以会议费、培训费等名义套取公款开支私人吃喝费用;等等。严禁用公款支付私人吃喝费用,严禁用公款搞私人接待、宴请,这是硬性规定,任何人都不能违反,否则就要受到党纪国法的追究。对用公款支付私人宴请费用的,既要严肃处理组织者、花费公款者,对参与违规公款吃喝的党员干部,也要视情节追究党纪国法责任。

  特别提醒

  党员干部不论八小时内外都要自觉抵制特权思想,杜绝侥幸心理,绷紧纪法之弦、强化纪法观念,对违规公款消费坚决说不,决不把私人生活开支让公家买单。党员干部在接受他人邀请聚餐的时候,也要绷紧弦,别一不小心吃了不该吃的,稀里糊涂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责任编辑: 马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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