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清廉医院建设 办好人民满意的卫生健康事业

2019年09月06日 15:48:50 来源: 作者: 本网记者 胡丹 蔡琳

  2018年7月,浙江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决定》,建设清廉医院成为清廉浙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清廉医院怎么建?如何在医务工作者群体中厚植清廉因子?如何盯住医疗卫生行业的廉洁风险重点领域,加固内部风险防控措施?清廉医院的建设又如何推动医疗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带着一系列问题,本刊记者独家专访了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张平。  

强党建 夯实清廉医院建设基础

  记者:相较于其他行业,卫生系统专业性较强,社会影响广泛,其清廉建设的关键是什么?

  张平:最关键的就是要靠党建引领,强化清廉医院建设政治保障。

  以往有一个误区,觉得医院是业务性较强的单位,卫生工作者也都是受教育水平较高的群体,把治病救人的本职工作做好就行了,党建工作的首要度相对较弱,但近几年省内卫生系统出现的一些违纪违法反面典型证明,如果党建工作弱化了,清廉建设一定搞不好。

  事实上,在面临急难险重的任务时,我们的医务工作者往往都能够不计个人得失的冲在前面,但反而是在日常工作中,会有部分人守不住底线,收红包、收回扣,酿成错误。这让人痛心的对比恰恰证明了,一个风清气正的日常环境有多重要。

  要杜绝这些不正之风,加强党的建设的是基础、是关键。要把抓好公立医院思想政治、党风廉政、医德医风和清廉医院建设作为公立医院党组织的重要任务,为医院的政治生态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记者:省卫健委如何加强党的建设?

  张平:首先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各环节。

  为此,我们按照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省卫生健康委党委联合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党委下发了《2019年浙江省医院党建工作要点》,规范全省公立医院党建工作内设机构的设置,健全党建工作制度。

  同时,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健全党建评价考核体系,促进党建工作实效。我们起草制定了《浙江省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质量评价办法(试行)》《浙江省省级医院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实施办法(试行)》《浙江省卫生健康系统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办法(试行)》,并把清廉医院建设纳入党建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清廉医院建设落到实处。

  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自觉践行卫生健康系统“谋人民健康之福、解群众疾病之苦”的行业初心和使命,在全省各级医院开展领导体制落地见效行动、忠诚于党铸魂强体行动、干部人才能力提高行动、党支部组织力提升行动、高知群体政治吸纳行动、医共体党建模式探索行动、民营医院党建提升行动、清朗医风形象塑造行动、党建考核述职评议行动、党建工作体系构建行动等“十大行动”。

零容忍 严惩行业不正之风和违法乱纪行为

  记者:刚才您也提到,收红包、回扣等现象在现阶段是的确存在的。也直接影响着人们对于清廉医院建设是否成功的判断。如何刹住这股行业不正之风?

  张平:我们坚决保持高压态势治理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不良之风和医务工作者的违法乱纪行为。

  比如说“红包”“回扣”的问题。2018年初,制定下发了《浙江省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工作人员收受“红包”、回扣处理规定》,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重视苗头问题,注重抓早抓小,对发现的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进行查处。如桐乡市第一人民医院3名医生和永嘉县中医医院1名医生收受药品回扣事件、浙医一院1名专家收受患者“红包”事件,省卫生健康第一时间开展调查,责成医院对涉事医生作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对其中2名情节严重的涉事医生作出了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对温医大附一、附二医院主要领导违纪违法事件,待纪检监察部门查清事实后,省卫生健康委将按相应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组织各市和省级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开展清廉医院建设阶段性自查自纠,重点对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欺诈骗取医保基金,“搭车”出售医疗辅助用品、保健品、康复用具,滥用抗菌药物、辅助用药、医用耗材,“三重一大”、物资采购、基本建设等风险点开展自查自纠。据统计,今年1-7月,全省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主动上交(退还)“红包”并登记在册的共16267人次,总金额2308.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了35%。全省共有23名医务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分别受到相应的党纪、政纪处理,其中4人受到刑事处罚。通过整治,干部职工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思想防线逐步巩固形成,遵纪守纪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医院整体廉洁程度显著提升。

  将清廉医院建设纳入医院评审中。今年,省卫生健康委启动第四周期医院等级评审工作,在新修订的《浙江省综合医院等级评审标准》中,将清廉医院和行风建设内容列入一类指标(一票否决指标)、二类指标(准入指标)和三类指标(评价指标),突出强化了医院的主体责任履行。例如,桐乡第一人民医院就因医生收受红包问题,被暂停三级乙等医院复评资格,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申请两年内停止受理。

  记者:除了这些事发后的查处措施,还有什么举措能够尽早地发现相关问题?

  张平:我们目前正在开展的网格化监督体系,就是要把日常监督落到实处。

  所谓网格化监督,就是将浙江医院、省人民医院、省肿瘤医院、省立同德医院等4家医院1700余名监察对象划入4个一级网格(医院层面),122个二级及以下网格(党总支、支部、科室等层面),并聘任161名特邀监察(专)员,经省监委授权,赋予其必要的监察权限,对监察对象进行日常监察监督。与此同时,各医院将监督职能向基层末端延伸,聘任了99名党小组长为特邀监察员助理。截至目前,全省已有127家医院开展了网格化监督管理,发挥了“前哨”“探头”“保健医生”作用,达到了多数人管理少数人的效果,廉洁风险防控能力全面加强。

重创新  让医者回归“因病施救”

  记者:所谓标本兼治。无论是网格化监督还是专项治理“红包”“回扣”问题,都是针对不正之风和违法乱纪行为本身的治理举措,是否有办法从根本上铲除这些问题出现的土壤?

  张平:这一点我们正在积极探索,比如说我们正在进行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就是从根本上消除“红包”“回扣”现象的尝试。

  今年7月1日,我们联合浙江省医保局下发了《浙江省省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自8月1日起,与杭州市同步启动,在杭68家省市公立医院执行新一轮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按照控总量、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强监管的改革路径,优化医院收入结构,降低药品、医用耗材、检查、检验收入占比,提高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收入占比。通过价格改革,从体制机制上来杜绝医务人员灰色收入,增加阳光收入,进一步完善改革的激励机制。全面深化县域医共体建设,实行统一集中、规范管理、加强监管,以改变腐败案件70%来自于基层乡镇卫生院的现象。

  管好人的同时还要管好钱。我们创新财务监管体制,将原有的总会计师委派制转变为财务监管综合派驻制,实现财务监管全覆盖。出台《财务监管工作实施办法》《财务监管人员岗位职责》《重大事项联签制度》《财务监管人员考核评价办法》《财务监管人员责任追究制度》等财务监管配套文件,明确财务监管责任清单,建立重大事项定期汇报和发现问题分类处理制度,实行对省级医疗卫生健康单位财务监管、内部审计与绩效评价管理,定期组织开展以规范权力运行和强化责任落实为重点的经济责任审计、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小金库”及捐赠资助资金等内部审计和专项检查,督促各医院不折不扣整改落实。

  记者:您认为清廉医院建设最终应该呈现出一个怎样的效果?

  张平:从我个人的观点来说,很简单:医生因病施治,以病人的健康为最高追求,不掺杂任何额外因素,践行我们在从业之初立下的《希波克拉底誓言》。

  事实上,我们也在积极倡导这种态度,我们先后对“时代楷模”省皮防所上柏住院部医疗团队、衢州市“万少华团队”,感动中国人物“兰小草”王珏、“最美医生”姚玉峰等先进典型的宣传,联合省委宣传部组织开展“最美浙江人·最美天使”评选活动,做好“中国好医生、中国好护士”称号的浙江乡村医生吴光潮等6名医生及麻风病防治团队先进事迹宣传的下篇文章;结合庆祝“中国医师节”,组织开展了十大“医师终身荣誉”评选表彰、“不忘初心、做人民信赖好医生”主题宣讲等活动,传播卫生健康好声音。特别是省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五部门下发了《关于开展向胡兆富同志学习的通知》,在全省卫生健康系统掀起了向老一辈同行们学习的热潮,进一步弘扬了医务工作者崇高的理想追求和医德医风。

  职业的荣誉感也来源于人民的满意度。通过积极推进医疗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入实施,我们的医生也收获了一大波荣誉感。目前,我省的预约挂号实现“全省通”,城市大医院挂号排队平均时间从8.26分钟缩短至3.06分钟。全省240余家县级以上助产机构中,212家助产机构提前实现出生“一件事”“一次都不跑”。湖州、杭州等地实现费用结算“医后付”……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清廉医院建设也不是一戳而就的事。但通过持续不断地努力,我们一定能办好人民满意的卫生健康事业。



责任编辑: 蔡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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