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国企腐败呈新变化 “重拳”如何精准用力?

2019年01月16日 16:11:10 来源: 浙江党建网 作者: 本网记者 杜玲玲

  近期,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陆续公布了一批违法国企高管审判结果:

  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钱巨炎因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

  浙江省农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翁云翔因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因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

  频繁出现在公众视线中的国企高管落马,让我们再次聚焦浙江国企反腐工作。浙江是经济发展的大省,国企是浙江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据统计,全省国企共有党组织1.8万个,党员26.1万名,占全省党组织和党员总数的9.2%和6.8%。可以说,国企反腐工作对浙江政治经济生态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我省聚焦政治建设,紧盯风险薄弱环节,充分发挥巡视巡察、派驻监督的作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扎实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作出建设清廉浙江决定时,还特别对建设清廉国企提出要求。但密集的资金流动、频繁的项目往来,让国企有着更多的廉政风险,国企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

  国企腐败呈三大特点

  挪用公款2683万元,获刑13年……近期,一则国企腐败案件引起记者注意。案件的主角名叫陈曦曦,是浙江省某大型建设类国有企业下属分公司财务负责人。2年间,她利用掌握的财务权力,以缴纳税款、支付材料费等名义,挪用公款达2000余万元。

  陈曦曦虽然只是国企下属公司的管理人员,但对公司财务却具有一定的话语权,两年时间就挪用巨额公款,数额之大令人惊讶。而像陈曦曦这样的国企下属单位管理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并非个案。记者从浙江省纪委省监委派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了解到,从省属企业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看,二三级企业的领导人员是腐败“高发群体”。

  信访是反映党员干部廉情的“晴雨表”。该纪检监察组对近年来的信访件进行分析发现,反映省属企业二三级单位领导人员的问题线索占信访举报总量的91.2%。

  “这些干部虽然职务不高,但权力不小,尤其是一些管人事、管资金、管项目的中层干部,是上级各项政策落实落地的具体‘操盘手’,具有实施腐败的‘先天优势’。”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告诉记者,当前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力度呈现层层递减的现象,越往基层国企领导的党纪意识越模糊,廉洁意识越淡泊,因而违纪违法问题也较为高发。

  隐蔽,是国企腐败的另一个特点。为规避调查、逃避惩罚,少数党员干部把一些违纪违法行为由明转暗穿上了各种“隐身衣”。他们有的以奖励激励、商务活动和为职工谋福利等为借口,从中谋取个人非法利益;有的本人不收受贿赂而由关系人代为收取和保管……

  “我做事小心,组织上应该不会发现。” 自认为自己做得隐蔽,萧山机场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金谷错过了三次向组织坦白的机会。据调查,金谷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为特定关系人输送利益,非法索取、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600余万元,并试图掩盖与他人的权钱交易行为以逃避组织调查。

  此外,从目前查处的案例来看,变异“四风”问题仍在国企不同程度存在,少数国企员工仍心存侥幸,顶风作案,公款吃喝、违规送礼等问题仍有发生。

  业态多元成监督难点

  近年来,浙江针对国企开展监督的网越织越密,基本形成了执纪监督部门、派驻机构、巡视机构和企业纪委四股监督合力,但国企腐败案件为何还屡有发生?“除了部分国企相关工作人员思想滑坡、法纪观念淡薄等原因外,国有企业特殊的性质也为腐败提供了滋生的土壤,同时也给监督增加了不少难度。”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说。

  国企的主要职责是经营管理国有资产,保证资产的保值增值。通俗来说,国有企业就是直接和“钱”打交道。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是国企最鲜明的特点。这也意味着,国企领导人员更经常、更直接地受到各种物质利益的诱惑。

  哪里资金多,哪里的路就滑。在近期省委对省属国企的巡视反馈中,记者看到“重大投资决策不遵循议事程序和规则、招投标不规范、经营风险高”等是出现较多的问题……

  国企的性质决定了腐败问题多发,但国企经营业态的多元性、商业行为的复杂性又为腐败问题穿上“隐形衣”。记者了解到,在浙江省纪委省监委派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综合监督的22家省属国企中,就涉及钢铁、建筑、能源、金融、交通等几十个领域。

  仅以工程项目招投标为例,就存在假招标、陪标、围标、串标等一系列廉政风险行为。不仅如此,国有企业改制重组、项目投资、产权交易、资本运营、物资采购、财务管理、境外投资经营等都是廉政风险较为突出的薄弱环节。

  此外,国有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经营中的商业秘密也不宜全部公开,企业的盈利亏损也是市场常态,这些都让国企腐败具有一定的隐蔽性。

  一位曾参与国企腐败案件查办的工作人员向记者坦言,国企腐败的隐蔽性和专业性,为调查增加了不少难度。在对一起案件初核时,他们先后查询了银行、房地产、证券等30余家单位的7万余条信息。

  “腐败分子具有高度的隐蔽性,必须充分了解每一个领域的每一个业务流程才能开展监督,否则只是做做表面文章。”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告诉记者,因为涉及领域很广,有些领域专业要求极强,对监督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立一支敢监督、善监督、会监督的监督执纪队伍更显重要。目前,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建立了国资国企纪检监察“五个统筹”工作机制,即统筹安排参加国企专项执纪监督工作人员交叉使用、统筹安排抽调重要问题线索审查调查人员、统筹国企纪检监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统筹国企系统违法犯罪线索查办及移送工作、统筹纪检监察信息共享及定期交流,推进国资国企纪检监察战线一体化建设,同时加大学习培训力度,组织开展国资国企纪检监察干部岗位大练兵活动,提升综合素质和专业化能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国资国企“纪律部队”。

  清廉国企建设在行动

  国企是反腐重要“战场”。国企反腐不仅要减少腐败存量,更要遏制腐败增量,如何构建国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2016年底,浙江在全国率先开展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从机制上将国有企业在内的履行公职的单位和人员全部纳入监察范围,国有企业不再是“独立王国”。据统计,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浙江监察对象从过去的38.3万增加到70.1万,其中省属国企管理人员8.6万,占新增对象的27%。

  针对国企反腐工作,浙江打出 “组合拳”:省国资委党委和全省国企党组织扛起主体责任,完善企业内部监督体系,基本实现省属企业及二级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全覆盖;省委对国企开展多轮巡视,开出问题整改清单,挂牌督促整改;纪委监委派出纪检监察组常驻国资委,盯住关键人、关键事,对国企开展日常监督。

  2017年6月,省委第十四届党代会首次提出建设清廉浙江;2018年7月,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审议通过《关于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决定》。清廉国企建设,是清廉浙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清廉浙江建设的提出对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清廉国企的号角已经吹响,各方力量正在紧锣密鼓地行动。为建设清廉浙江提供坚强政治和纪律保证,7月,浙江省纪委省监委推出“八大行动”,其中对清廉国企建设进行了专门的部署:“督促推进清廉国企建设,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国企内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失职渎职、贱卖国资、关联交易、内幕交易、利益输送、违规招标投标、违规借贷等违纪违法行为。”

  9月20日,浙江省国资委出台了《中共浙江省国资委委员会关于推进清廉国企建设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提出了“要努力打造与清廉浙江目标相匹配、与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相适应、与职工群众愿望相呼应的清廉国企,到2022年,清廉国企建设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更加严密完备,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到2035年,清廉国企建设各项制度机制成熟定型,清廉国企全面建成。”的目标要求,明确了零容忍是底线,提出了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与坚定、构建阳光清廉的国企治理体系、锻造勇立潮头的国企干部队伍、倡导厚德养廉的国企清风等4方面重点任务。

  实施意见出台后,浙江省能源集团、巨化集团等多家国企也相继出台了清廉国企方案,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清廉浙江注入国企力量。

  清廉国企建设始终在路上。下一步,全省国资国企系统将有更多“大动作”。省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冯波声表示,“坚持问题导向,抓好上一轮中央、省委巡视中涉及国企问题的整改落实,抓好省纪委、省国资委督办事项的落实,扎实推动清廉国企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地见效。集中打造一批有影响、有实效的清廉品牌,总结推广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形成全面深入推进清廉国企建设的良好局面。”

责任编辑: 杜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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