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防腐】高校如何防腐

2018年07月26日 16:27:45 来源: 浙江党建网 作者: 本网记者 史健岚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4月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黑龙江省医学科学院(中国医学科学院黑龙江分院)副院长兼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院长申宝忠(副厅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而接下来的一周也不平静。4月13日,又有一所高校的2位领导落马消息传来:贵州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原院长、党委副书记韦磐石;贵州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龙渊,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这样的消息,频频出现在公众视野,再次挑动了公众敏感的神经。被视为“象牙塔”的高校向来是社会公众眼中不染尘埃、德行高尚的一方净土,然而近些年来,却接二连三揪出不少令人震惊的“大蛀虫”:中国人民大学原招生就业处处长蔡荣生;国家行政学院原党委委员、常务副院长何家成;南方医科大学副校长陈志中……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3月至2017年8月,包括“中管高校”在内,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审查调查”栏目共通报153名被查处的高校领导干部。

  种种现象表明,高校绝非一片“净土”,有些问题还相当突出。还“象牙塔”以清风,迫在眉睫。

  高校腐败“腐”在哪儿?

  “基建领域腐败问题多发,附属医院、校办企业、科研经费管理、招生录取等方面存在廉洁风险等。”2017年6月16日,中央第九巡视组反馈指出了四川大学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而这在高校圈里并非个例。结合十八届中央第十二轮巡视公布的对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14所中管高校巡视的反馈情况,以及近几年查处的腐败案件来看,高校在科研经费、招生用人、基建工程、校办企业等多个领域违纪违法易发多发,存在的廉政风险不容忽视。

  有油水的地方最容易“滑倒”,说的就是基建领域。随着高校扩招和国家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国内高校的基建规模越来越大,一些主管基建的高校官员借此自肥,与开发商、承建商互相利用,结成利益同盟,共同侵蚀学校基建项目费用,高校腐败问题在这一领域集中显现。如十八大以来落马的首位“211”高校正职校长——南昌大学原校长周文斌,根据南昌市检察院的指控,周文斌涉嫌受贿2200万元、挪用公款5800万元,主要来源为南昌大学新校区的工程招标及工程款项使用环节。有统计数据表明,全国教育系统职务犯罪案件中,基建工程领域案件占2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政课题《高校基建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研究》显示,高校基建腐败有多达58个廉政风险点。

  另外,随着高校经费来源的多元化,资金数目颇为庞大的科研经费也因管理手段十分落后、不透明,成为了一些人可以随意处置的“唐僧肉”。因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招生、基建等都是摆在明面上的,大家心知肚明。而科研经费则不然,在这领域栽跟头的往往都是头顶光环的高校名师、业内权威,比如北京邮电大学软件学院院长宋茂强借用他人身份证件办理银行存折冒名领取劳务费68万元;贪污2000余万元科研经费的中国农业大学教授、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宁等等。

  而相比于基建项目、科研经费等人们较为熟知的腐败领域外,从14所高校的巡视反馈意见来看,“校办企业”几乎成了每所高校“问题清单”中的通病。除清华大学外,其余13所高校均被巡视组点出存在校办企业或校属企业的问题。例如,北京大学被指出校办企业管理混乱,同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等,都被巡视组指出校办企业廉洁风险大。

  高校腐败缘何频发?

  种种案件背后,人们更关心的是,曾经远离尘埃、满怀理想的“象牙塔”,为何变得如此不堪?

  英国历史学家、政治思想家阿克顿的这句话也许就能回答这个问题,“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

  梳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布的高校腐败案件就可以发现,落马高校官员多为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院长),也就是那些“一把手”。作为一个相对封闭的“小社会”,学校的“一把手”牢牢控制着资金分配权、人事管理权和项目审批权,而随着近年来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相关资金、资源越来越集聚,在“糖衣炮弹”不断攻击下,部分“一把手”就在权力中迷失了自我,开始大肆任性用权。

  “一把手”易出事,除了自身拒腐防变能力缺失外,背后也反映出监督机制的滞后。从学校的内部监督来看,现行的监督制约机制存在缺陷,不能从根本上对手中握有一定权力的人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另外,内设的纪检监察和审计等部门也因受制于学校党委,独立性无法得到保障,“下级监督上级”的效果可想而知。

  在内部监管乏力的同时,外部监督方面也很难保障。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曾指出,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及在地方的省属高校,主管部门都“鞭长莫及”,而当地教育、财政部门“既管不了它的帽子,又管不了它的票子”。即使是对省属高校,一些部门也主要只管其经费划拨、报表审核等,至于高校怎么花钱,主要靠高校自主管理,无疑为一些不守规矩的人员打开了“方便之门”。

  内外监督双双失灵,权力就没有了边界。有专家指出,高校腐败和官场腐败本质一样,但是其危害却比官场腐败更甚,不但蚕食国家对大学的种种投入,更败坏教育和学术风气,还对莘莘学子的未来和前途造成直接的负面影响。

  何为破解之道

  “打赢反腐败这场正义之战,高校是一个重要战场,决不能失守。”《中央纪检监察报》曾刊文指出破除高校腐败的重要性。

  那么,破解之道究竟在哪里?

  2017年1月4日,由中国社科院科研局、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发布的《中国反腐倡廉建设报告No.6》中,就破除高校腐败提出了建议:“制度建设仍是‘治本’的着力点,应该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建立预防和惩治并重的反腐败体系。”此外,报告还建议,高校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对于高校自身和社会风气的进步都是至关重要的。因此,净化高校政治生态,关键在于培育廉洁的校园环境。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有关高校反腐的制度安排,比如《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意见》《高等学校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等。这实际上已经为推动高校反腐败制度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奠定了制度基础,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遏制高校腐败滋生、蔓延。

  令人欣喜的是,浙江也在这方面迈出了新的一步。2018年1月,浙江省委教育工委、浙江省教育厅按照建设“清廉浙江”的总体要求,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清廉教育”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积极打造“清廉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加强和改进党对教育的领导的高度,围绕实施清明政风建设工程、清净校风建设工程、清正教风建设工程和清新学风建设工程四大工程,提出了一系列新提法、新举措、新要求、新部署,不断推动“清廉浙江”建设在教育系统深化落实。此外,浙江省各所高校也在加强干部教育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预防腐败等方面作了很多有益的探索。

责任编辑: 史健岚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