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全国两会】

一位代表发言引出一份联名建议:安乐死 让死亡也有尊严

2017年03月10日 09:20:52 来源:浙江新闻客户端 作者:浙江新闻客户端

  第三小组讨论

  “我建议,加快推进中国安乐死合法化。”8日上午,浙江代表团第三小组审议现场,全国人大代表、温州医科大学原校长瞿佳的发言主题,让不少在场者诧异——他是救死扶伤的医生,为什么支持病人向死亡递交申请书?

  瞿佳的理由很充分。他曾做过一项调查,面向省内1200余名普通公众、医务人员及温州市内不同经济发展区域的541名公众,结果显示,超过八成的普通公众赞成安乐死;同时,75%以上普通公众支持安乐死合法化,而医务人员对安乐死以及对安乐死合法化的支持率,超过95%。

  “这说明推行安乐死已具有一定社会基础。”在瞿佳看来,目前公众的生命观正随着科学发展、社会进步发生改变,“生命的质量不仅需要‘优生’,还需要‘优死’,而安乐死解决的正是死亡的质量问题。”

  “死亡,是每个人必经的生命阶段。但无疾而终的是极少数,我们都曾目睹亲人、朋友临终前的痛苦,尊重生命必须要让死亡也有尊严。”瞿佳的发言,令代表们频频点头。“因此我建议,建立完善理论支撑体系、相关法律制度和相关机构,逐步推行安乐死制度,同时普及生命教育,扩大相关宣传。”瞿佳说。

  “我完全同意。我认识一位患癌症的老干部,入院时他要求减轻疼痛,不手术,也不进行气管插管,最后走得很体面。”一位在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工作的代表说。

  “我认为可以事先立遗嘱,否则到了想安乐死的时候,都说不出来了。”

  “有的子女迫于舆论压力,坚持治疗,最后老人身上插满管子,其实很痛苦。”代表们一个紧接着一个发言。

  “许多病人一清醒,就想拔掉身上的管子。”瞿佳直言,某种程度上说,医学越发达,病人在临终前被痛苦折磨的时间也越长。“病人处于半意识状态中,备受煎熬,作为医生,见到真的很不忍心。”

  “我认为可以科学、依法地推行安乐死。允许身患绝症、医治无效但意志清醒的病人以递交申请的方式选择安乐死,维护他们的尊严。”全国人大代表、省科技厅厅长周国辉说。

  “安乐死的申请主体、执行主体需符合一定的标准和条件。”瞿佳认为,安乐死的适用对象应是身患绝症、濒临死亡、痛苦不堪的病人,需秉持自愿原则。“申请权需限定在本人,同时限定申请主体的年龄、执行主体,此外还需建立安乐死审查委员会等相关机构,负责接收申请和审核、复审等,防止安乐死被滥用。”

  “受传统文化的影响,在中国,‘死’是禁忌,很少公开谈论。但‘死’也是每个人都要经历的,避无可避。”全国人大代表、阿里巴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副总裁钟天华认为,死亡是生命的重要环节,每个人都应拥有选择“有尊严地死亡”的权利。

  “其实,安乐死在中国已被关注了近30年。”为推进安乐死合法化,瞿佳在去年成立了课题组,“1988年起,代表委员就持续在全国两会上提出相关议案提案,但一直没被采纳。也许这个话题有点另类吧。”

  “一点都不另类!我们一起呼吁推进安乐死的合法化,减轻患者痛苦,给予他们人文关怀、终极关怀,尽快把这件事提上日程。”周国辉说。

  “如果要签字,我第一个签。”坐在钟天华身侧的一位女代表立即表态。

  “这个建议很好,我支持。”

  “我也加入。”

  “明天就把建议带过来,大家一起签字吧。”不少来自温州的代表纷纷赞同。

  “推进安乐死合法化,需要合适的时间点,我觉得已经到时候了。”瞿佳认为,美国等西方国家囿于其宗教因素,迟迟无法启动这项工作。“我们为什么要等别人?作为有影响力的大国,中国有责任也有义务,率先迈出这一步。”

责任编辑:徐曼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