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僵尸企业”,这个难题如何破?

2017年03月06日 10:39:47 来源:新华社 作者:刘硕、陈尚营、陈灏、王炳坤、毛一竹、李萌

  “坚定不移处置‘僵尸企业’!”日前召开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传递出重要信号。会议强调,深入推进去产能,要抓住处置“僵尸企业”这个“牛鼻子”。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对于如何处置“僵尸企业”,积极推动落实去产能任务,将成为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

  焦点1:处置“僵尸企业”任务有多重?

  近期,多地公布去年处置“僵尸企业”成绩单。据统计,广东国有关停类“僵尸企业”实现市场出清2394户,浙江处置555家“僵尸企业”,山东125家省管“僵尸企业”实现退出,北京市属国有企业共退出“僵尸企业”55户。

  不少地方明确了2017年处置“僵尸企业”任务清单。据不完全统计,在今年各省份政府工作报告中,至少有吉林、河北、山东、浙江、广东等14个地方明确提出处置“僵尸企业”。

  其中,一些地方还列出了处置“僵尸企业”的具体数量目标:浙江完成处置300家“僵尸企业”;北京支持分类处置50户以上“僵尸企业”;山东计划完成处置第二批“僵尸企业”124户;湖南今年要完成省级层面“僵尸企业”清理任务的50%。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副院长聂辉华说,今年处置“僵尸企业”任务较重,整体难度不容低估。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指出,目前,国内钢铁行业扭亏、煤炭行业盈利,要防止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产生松懈情绪。各部门要加强督查,确保任务完成。

  焦点2:如何界定“僵尸企业”?

  工信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所谓“僵尸企业”,是指已停产、半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主要靠政府补贴和银行续贷维持经营的企业。李锦认为,处置“僵尸企业”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在推进过程中,科学甄别、准确分类非常关键。

  记者调查发现,各地普遍强调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标准。比如,山东按照连续三年亏损且扭亏无望、已经停产停业或半停产、资不抵债丧失造血功能的标准界定“僵尸企业”。

  有的更加细化。比如湖北规定符合以下两条以上的即是“僵尸企业”:生产经营困难造成停产半年以上或半停产1年以上;资产负债率高且连续亏损3年及以上;主要靠政府补贴或银行续贷等方式维持生产经营;长期欠薪、欠税、欠息、欠费。

  有的提出分类政策。比如广东、河北等地,把国有“僵尸企业”分为关停企业和特困企业两种类型,并分别列出具体参考标准。

  多位专家认为,在环境复杂多变情况下,每家企业情况不一,在具体工作中要综合研判,动态科学把握。记者采访发现,为更准确掌握“僵尸企业”情况,一些地方已在探索建立动态监测新机制,广西提出建立“僵尸企业”数据库,广东将对“僵尸企业”进行逐年滚动排查,实施动态管理。

  据了解,各地普遍强调分类处置“僵尸企业”,重组整合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

  焦点3:人去哪儿?

  处置“僵尸企业”,如何安置企业职工是关键环节。据统计,目前,山东列入处置范围的321户省管“僵尸企业”,涉及职工12万多人。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近日强调,加快退出关停“僵尸企业”,要守住妥善安置职工等四个底线。记者调查发现,针对不同类型“僵尸企业”,目前各地采取内部安置、外部转岗、解除劳动合同、扶持创业等多种方式分流职工。

  以去年山东省处置的肥矿集团为例,总计安置职工1.5万名。其中,协商解除合同约2000人,自主创业和退岗创业1500余人,肥矿煤业竞争上岗7600人。去年,辽宁省关停的9家国有煤矿,累计分流安置人员10916人,转岗安置人员10880人。

  全国人大代表金硕仁表示,清理“僵尸企业”,既要保障分流职工的权益,也要尽量把人才资源盘活。一些企业掌握的人才、技术,应通过相应渠道发挥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僵尸企业”在安置职工过程中存在困难。山东省高院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多数企业在申请破产之前就长期拖欠职工工资和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金,破产财产不能全额覆盖职工的欠发工资、养老保险等。这种情况需要政府部门拿出应对办法。

责任编辑:蔡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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