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检察机关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扶正长歪的小树

2017年03月02日 08:39:44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彭 波

  先看一组数据:2016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6865人,不批捕12377人,不捕占比超过30%,而与此同时,对于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的不捕率约为20%。这就是检察机关坚持“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结果。

  教育感化挽救,让涉罪孩子顺利回归社会

  “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这是检察机关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必须遵循的原则。检察官们在繁冗的卷宗中,努力复原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心路历程,不放过每一处有可能拨正他们人生航向的线索。在检察官的帮助下,一大批因无知或者冲动犯罪而陷入困境的孩子得以回归社会、长大成才,千万个受到伤害的家庭找回了幸福安宁。

  2015年5月,江苏省淮安市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17岁的小朱涉嫌盗窃一案过程中,得知有关人员不慎泄露案情,导致村民对小朱议论纷纷,小朱因此压力巨大,不堪重负,两次试图自杀。面对紧急情况,检察机关选派专人配合专业心理师迅速介入干预,同时帮助小朱转移住址,每天进行心理疏导,最终促使小朱放弃轻生念头,打消了思想顾虑,配合完成诉讼程序。鉴于小朱犯罪轻微,检察机关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机关始终坚持落实‘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工作原则,严格依法把握逮捕、起诉标准,注重全面收集未成年人有罪无罪、罪重罪轻的证据,完善逮捕必要性证明和双向说理机制,积极适用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及非监禁刑量刑建议机制,进一步降低了对未成年人的批捕率、起诉率和监禁率。”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未检办”)副主任史卫忠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设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专章,不仅确立了少年司法的方针、原则,还规定了合适成年人到场、强制辩护、犯罪记录封存等多项特殊制度、程序和要求,推动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治体系的丰富完善。

  从2013年至2015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开展社会调查6万多人,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22万多人,申请法律援助15万多人,决定附条件不起诉1.1万多人,进行犯罪记录封存12万多人。一个个背负心理包袱的未成年人得到了检察机关的帮助和教育,重拾生活的信心,顺利回归社会。

  打击预防并重,还校园一片明朗天空

  校园原本是孩子们学习、生活、成长的地方,然而近年来频频见诸报端的校园暴力事件,让原本明亮温暖的校园蒙上了一层阴影。有效遏制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维护校园安全,是全社会的期望。而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参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责无旁贷。

  2016年11月,9部委联合印发《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全国各级检察机关不断强化与其他部门的配合,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积极参与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加大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力度。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校园涉嫌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1180人,批准逮捕有关成年犯罪嫌疑人403人。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校园暴力犯罪案件,坚决依法惩处;对校外成年人教唆、胁迫、诱骗、利用在校中小学生违法犯罪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形成司法震慑。

  “在办案同时,检察机关还与教育、民政、妇联等密切合作,做好救助工作。”最高检未检办主任张志杰说,2016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对被害学生进行司法救助128人、法律援助537人、心理疏导476人。各地检察机关积极组织干警学习心理学知识,参加专业技能培训、取得心理咨询师资格。截至目前,全国基层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人员占一半以上,而北京市等部分地区已达到80%。

  一方面对严重的校园暴力犯罪要依法严惩,而另一方面,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显得更为重要。2016年6月,最高检、教育部联合部署开展了为期3年的“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力争实现对学校的全覆盖。最高检从全国抽调24名优秀检察官组成巡讲团,研发了精品法治课程,分赴各地巡讲,受到了广大师生的欢迎。截至2016年底,全国检察机关共开展巡讲1.66万余场次,直接覆盖1.26万余所学校和约800万名学生,发放宣传资料近400万册。

责任编辑:安佳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