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皮书:最高法牵头的18项改革,仅差一项就完成

2017年02月28日 11:32:00 来源:新华网 作者:


  资料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新修订的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白皮书、司法公开白皮书,介绍人民法院司法改革进展情况。

  最高法副院长李少平介绍,2016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之年,最高人民法院共发布43个改革文件,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确定由最高法牵头抓总的18项改革任务,已完成17项。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提出的65项改革举措,已全面推开60项,余下5项均在试点基础上有实质性进展。

  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推开,实现四个改变

  据李少平介绍,一年来,司法责任制改革在全国法院全面推开,试点法院普遍实行新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实现了“审判者裁判,裁判者负责”。试点之初存在的部分问题,已逐步得到纠正和解决。

  据了解,全国已有28个高级法院(含兵团分院)、363个中级法院、2644个基层法院完成员额法官选任工作,约占全国法院总数的86.7%,共产生入额法官105433名。

  李少平认为,通过司法责任制改革,试点法院普遍实现了“四个改变”。

  一是改变了过去院庭长批案不审案的情况,院庭长办案形成常态机制。上海全市院庭长去年办案10.02万件,同比上升23.54%。

  二是改变了过去法官大包大揽的工作模式,优化了司法人力资源配置。试点法院组建新型审判团队,通过科学分工、有效协作,减轻法官非审判事务,法官人均结案数较改革前明显提升。贵州法院法官改革前年人均结案63件,改革后达到157件。

  三是改变了过去层层审批的模式,大大提升了审判效率。广东珠三角地区办理简易程序案件的法官年均结案超300件,审判周期较改革前缩短7—15天。

  四是改变了过去盯人盯案的传统审判管理机制,逐步向全院全员全过程的信息化审判管理监督机制转变,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在统一法律适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2016年,全国法院受理案件达2305.6万件,同比增长18.1%。李少平说,面对严峻的人案矛盾,必须借助改革创新思维,一方面优化资源配置,不断挖掘内部潜力;一方面依靠各地党委政府,依托社会各方力量,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方面,最高法2016年发布关于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的意见,指导各地通过诉前、审前、审判程序分流,推动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全国法院共设置2338个诉调对接中心。上海法院四成以上案件在诉前得以有效化解;北京法院诉前分流68763件,调解成功19046件。

  司法资源优化配置方面,最高法积极推动适用电子方式送达和电子督促程序,推广电子卷宗移送,探索开展在线调解和网上开庭。全国已有419家法院开通在线调解平台,拥有2390名在线调解员。最高法还发布了关于庭审活动录音录像的司法解释,将智能语音识别技术引入庭审记录,大大减轻了审判辅助人员的工作负担。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方面,最高法发布了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和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形成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合力。截至2016年底,全国法院建立特邀调解组织近2万个,吸纳特邀调解员6万多人,接受法院委派调解和委托调解案件101万件,调解成功53.8万件。通过特邀调解分流的案件,约占一审民商事案件总数10%以上。

责任编辑:安佳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