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的答卷——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以来常委会工作述评

2017年02月28日 09:25:50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王比学

  春去春又回,又是一年盛会期。

  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依法行使职权,制定8部法律、检查6部法律实施情况、对若干重大问题作出决定……

  这是一份春天的答卷,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以担当的精神、务实的作风,展示了在立法、监督、代表工作等方面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

  立法数量多、分量重、节奏快

  梳理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以来的立法脉络,最鲜明的特征是:数量多、分量重、节奏快。

  常委会紧紧抓住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立法项目,交出了一份高质量的立法成绩单:截至今年2月24日,共制定8部法律;修改27部法律;通过7个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决议;作出1个法律解释;决定将1件法律草案、3件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草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立法成绩单中老百姓最关注的是民法典的编纂。这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要立法任务,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举措,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水平的重要标志。为了这部法典,常委会先后3次审议民法总则草案,并3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张德江委员长、李建国副委员长还分别带队在北京、四川、上海、宁夏召开座谈会,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广泛听取人大代表、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

  法律专家这样比喻,“宪法是万法之父,民法是万法之母”。民法的精细程度,代表和反映了一个国家法律制度健全的程度。大到法律草案的原则,小到具体年龄的设定,一次次的审议,一字字的修改,一遍遍的打磨,无不体现着人大常委会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无不体现着对这部重要法典的尊重。所有的付出,都是为了努力编纂出一部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精神的民法典。目前,这部法律草案将进入即将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议程,由全体人大代表进行审议。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文化立法工作,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加强文化立法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任务。一年间,文化、社会、生态等领域立法也是可圈可点。审议通过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电影产业促进法等开拓性的立法项目,弥补了文化领域立法的短板,充分体现了一个大国的文化自信;中医药法,通过制度设计为中医药的发展保驾护航,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环境保护税法,落实党中央提出的税收法定原则,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这一年,不仅立法数量多、分量重,同时节奏也快。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研究室主任梁鹰介绍,不少立法在很短的时间内需完成立项、调研、征求意见、请示汇报、制度设计,走完立法程序,直至出台。不可能像过去那样十年磨一剑,甚至二十年磨一剑。这些短平快的立法项目,或是为了应对重大局势的变化,或是为了解决重大时期出现的重大问题,或是为改革提供法治保障,等等。

  立法作为国家重要的政治活动,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从政治上把握、在大局下行动,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岳仲明谈起网络安全法的制定体会深切,“我们按照中央要求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部署,潜心研究、深入探讨、仔细推敲、反复比较、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总体国家安全观,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逐条逐款地打磨草案条文,竭力将至关重要的顶层设计制度设计好、把握好,充分展现出立法人甘于奉献、严谨负责的工匠精神。”

  除了立法,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对国家一些重要问题及时作出回应。及时妥善处理辽宁拉票贿选案的有关问题、依法对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作出解释、作出关于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这3个“大动作”充分展示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大事要事上旗帜鲜明、敢于担当、措施有力。

责任编辑:安佳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