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逃归案人员王国强、李华波依法公开宣判
外逃归案人员王国强、李华波依法公开宣判
2017年01月23日 14:31:55 来源:新华网 作者:
1月23日,辽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辽宁省凤城市市委原书记王国强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同日,江西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李华波贪污一案。
2012年4月,王国强作案后潜逃美国,2014年12月22日主动回国向办案机关投案,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减轻处罚。其认罪、悔罪,且赃款已全部追缴,可以从轻处罚。综合王国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判处王国强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90万元,没收受贿所得赃款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非法所得。
2011年1月,李华波作案后潜逃新加坡。通过中新两国司法执法合作于2015年5月9日被遣返回国。李华波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合李华波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判处李华波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继续追缴犯罪所得剩余赃款。
中央追逃办负责人表示,外逃人员主动回国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予以从宽处理,对外逃不归、逃避处罚的将一追到底并依法从严惩处。

2015年5月9日,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李华波(中)被押解下飞机。新华社记者 陈晔华 摄

12月22日,王国强(中)回国投案自首,到达首都机场。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李放摄)
逃之夭夭?回头是岸! ——李华波案追逃追赃工作纪实
四年间,在从鄱阳县财政局基建专户转移赃款到锦绣公司的过程中,李华波等人最少的一次转账为70万元,而在李华波准备出逃的前一年,也就是2010年,李华波加紧了疯狂犯罪的脚步,一年间5次实施犯罪,转移赃款累计5900万元,其中最多的一次达1500万元。详细>>>
“红通”2号嫌犯李华波被遣返回国
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负责人表示,李华波被遣返回国再次证明我们说的“腐败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们追回来绳之以法”绝不是一句空话。我们将加强与有关国家的司法执法合作,统筹国内外资源,坚决把腐败分子追回来绳之以法。详细>>>
辽宁凤城原书记王国强:外逃这条路是死路一条
我在凤城前后工作了十年。我走的时候是2012年4月,回来的时候是2014年12月,正好是两年零八个月。这两年零八个月期间,我的感悟太深了。好多成语在这两年零八个月当中让我真正理解了内涵,比如说浪迹天涯、亡命天涯、生不如死、苟延残喘、过街老鼠等等,这些词我都是用身心来感受了。详细>>>
责任编辑:王枫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