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7日办好的房产证,却历时55天跑9趟

2016年12月20日 10:21:39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作者:梁爱平 汪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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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承诺7个工作日就能办理的房产证却被拖了55天,明明应该及时告知公众的事情,却故意刁难、推诿拖沓、态度粗暴……近年来,从严治党越来越深入人心,人民群众纷纷点赞。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少数基层干部的“慢作为”病症却依然存在。

群众办事被一拖再拖,“慢作为”有哪些表现

  近日,黑龙江哈尔滨市纪委对五常市国土资源局常堡国土资源管理所工作人员吴晓波“慢作为”问题进行了通报。原来,吴晓波在为某村民办理建房土地审批手续时工作拖拉,历时近4个月未将审批表上报,致使该村民无法开工建房。在此期间,该村民两次到其办公室催办,多次打电话询问,吴晓波仍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予办理。2016年1月,吴晓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类似的典型案例还有。去年11月,甘肃省纪委就对临泽县房管局产权产籍监督管理所所长赵克兵行政“慢作为”问题进行了通报。

  2015年7月,临泽县退休教师王某到县政务大厅房管局服务窗口申请办理房产证,赵克兵对办证审批所需资料进行审查后,明知所需补充哪些材料,却对王某不一次性告知、爱答不理、态度刁蛮。最终,王某为办证先后跑了9次,办证过程历时55天,超出《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的30个工作日和县房管局公开承诺的7个工作日的时限。最终,赵克兵受到党内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

  根据广东省纪委通报,广东阳江市阳西县,2名村干部因生态公益林补偿款发放不及时受处分,8名县镇分管领导被问责。据了解,2011年至2016年,因阳西县林业局及新圩镇政府、镇林业站、镇财政所等相关部门不作为、慢作为,导致新圩镇河尾村6年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共37万余元未发放至村民手中。

  记者梳理众多案例发现,“慢作为”主要表现是,对应当履行的职责,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有关规定能及时解决而不及时解决;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等。

责任编辑:贾歆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