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多“跑路” 群众少跑腿

2016年12月13日 11:13:02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杨诗哲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规划指出,要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烟囱”,推动政府信息共享,提升政府效能。

  如今我们已经步入了信息化时代,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信息化所带来的种种技术革新成为发展的新动力。人们的消费、出行、财务等行为留下的海量数据和信息,对市场经营、决策制定、执纪执法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数据和信息资源,将成为未来极端重要的战略性资源。在此背景下,“信息孤岛”“数据烟囱”现象,制约着信息资源价值的发挥,成为提高公共治理效率的重大屏障。

  据统计,目前我国信息数据资源80%以上掌握在各级政府部门手里,但“深藏闺中”却是极大的浪费。一些地方和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各自为政,互不通气,造成信息的淤堵栓塞。这不仅会使数据和信息呈部门化分隔、碎片化散落,也会给群众带来“痛点”,造成各色“奇葩证明”频出。本来可以通过共享数据实现的在线查询,却让办事群众来回折腾,跑断腿、寒透心。

  “信息孤岛”的背后,既有技术限制、部门利益的羁绊,也有不愿作为、消极应对的拖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的缺失,导致不敢开放;一些部门视信息为“私产”,从部门利益、资源管控等角度考量,导致不愿开放;部分干部担心信息互联互通后,社会各界的监督会给工作带来压力,导致不想开放。试想,如果各部门的各类信息系统,甚至一个部门内的各个系统都不能实现共享,那是多大的资源浪费,老百姓办事又怎么能方便?

  面对“大数据”时代,打破“信息孤岛”势在必行。国务院印发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提出“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的原则,界定了信息共享的范围和责任。《“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再次将政务信息的自由流动列为首要任务。这些措施将有助于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烟囱”,提升政务信息共享管理和约束的效力。

  打破“信息孤岛”是一项民生工程。虽然目前还面临着这样那样的困境,但在有了制度保障的前提下,大到各级政府部门,小到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应该勇于担当、积极参与,朝着公开、透明、高效的方向强力推进,真正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责任编辑:贾歆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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