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围堵电信诈骗?办案检察官这样说

2016年10月23日 10:34:35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

  公民个人信息泄露并屡遭侵犯已成为社会关注焦点,一些网民认为,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刑事打击很不给力,事实是否如此呢? 《法制日报》记者从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获悉,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新增设“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罪名后,全省检察 机关共受理该类案件106件232人,起诉81件145人;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将以上罪名取消,取而代之的是“侵犯公民个人信 息罪”,从施行之日至今年8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该类案件30件53人,起诉12件26人。

  与民众每天都在遭受个人信息被侵犯的实际情况相比,无论是从案件数量,还是从案件人数,司法机关办理的此类案件都不算多。那么,公民个人信息是如何被泄露、被倒卖又被卖给了谁?司法机关办理此类案件存在哪些难题?又该如何破解?近日,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谁泄露谁倒卖谁在买

  原本是个人隐私的信息,究竟是怎样泄露出去的?源头之一首先是自己。废弃的火车票,包裹上的快递单,你是不是没做任何处理便扔掉了?商家搞的各种有奖问卷调 查、办理会员卡送积分活动,你是不是大笔一挥便留下了个人资料?出门在外,你会不会第一时间查找可用的网络,连接公共场所WiFi?……种种不经意间,你 的个人信息便神不知鬼不觉地泄露了出去。

  与此同时,互联网服务 商、电信运营商、银行、中介机构、保险公司、快递公司、外卖机构、淘宝卖家等各种组织机构或企业、个人都在长期的经营中,逐渐形成并积累了各自的用户信息 数据库。其中涉及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电话、银行账号等大量个人基本信息。有的因管理不善而导致“被动泄密”,有的则是“主动泄密”。

  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侦监科科长周颖介绍,在警方查获的个人信息泄露源头中,有电信公司、快递公司、银行等企业工作人员,也有医院、学校、工商部门人员,他们利用自身岗位的特殊性,轻而易举窃取个人信息牟利。

  而随着实名制的普及和网络购物、支付平台的兴起,“黑客”破解数据库,通过恶意代码等手段,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大肆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牟利的现象也日益猖獗。

  海量的个人信息最终流向何处?周颖介绍,购买这些信息最多的是那些需要推销广告信息、出售假冒发票和垃圾信息发布源头的人。其中,房屋中介、装修公司、保险 公司、母婴用品企业、广告公司、教育培训机构等日渐兴盛的产品推销和服务企业,是对这些个人信息趋之若鹜的核心群体。此外,个人信息流向的另一个终端是不 法分子,当他们通过各种途径获取大量个人信息后,滋生盗窃、电信诈骗、绑架、敲诈勒索等刑事犯罪的风险也便随之而来。

责任编辑:蔡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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