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新规八大利器助推第三方支付行业健康发展

2016年10月07日 09:17:2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

  “电信诈骗”频频登上热搜榜,这个“十一”,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 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举措被称作为国庆献礼,也被许多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业内人士评为史上最强举措。细读之,《通知》将在八大方面影响整个第三方支付行业,而此次央行祭出“利器”旨在助推第三方支付行业健康发展。

  利器一: 同一个人在同一家支付机构只能开立一个Ⅲ类账户

  为有效遏制买卖账户和假冒开户的行为,12月1日起,非银行支付机构(以下简称支付机构)为个人开立支付账户的,同一个人在同一家支付机构只能开立一个Ⅲ类账户(全功能支付账户)。支付机构应当于2016年11月30日前完成存量支付账户清理工作,联系开户人确认需保留的账户,其余账户降低类别管理或予以撤并;开户人未按规定时间确认的,支付机构应当保留其使用频率较高和金额较大的账户,后续可根据其申请进行变更。

  这意味着:一个人只能有一个全功能账户,个人可以更好的分类管理自己的账户,合理分配账户资金和用途,防范资金风险。虽然同一个人在一家支付机构只能开立一个三类账户,但是支付限额和笔数可以由支付机构和客户自行约定,并不会影响正常支付业务。

  利器二:买卖支付账户、冒名开户面临严重处罚

  根据新规,买卖账户、假冒开户的将面临严重处罚:5年内停止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3年内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同时,人民银行还将上述单位和个人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布。

  这意味着: 此项政策的出台能有效遏制买卖账户、假冒开户的非法活动。该措施将限制违规单位和个人新开账户,限制其支付便利性,大大增加违规成本,将对不法分子起到强有力的威慑作用。

  利器三:暂停涉案账户开户人名下所有账户的业务

  根据新规,涉案账户——对于不法分子用于开展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作案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并纳入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交易风险事件管理平台“涉案账户”名单的账户。

  对涉案账户的管理要求:

  1、支付机构中止该账户所有业务;

  2、对于涉案账户开户人名下的其他账户,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当通知开户人重新核实身份。开户人未在3日内向支付机构重新核实身份的,支付机构应当对账户开户人名下所有账户暂停业务,重新核实身份后,账户使用恢复正常。同时,《通知》规定如个人确认被冒名开户的,向支付机构出具被冒用身份开户并同意销户的声明后即可销户。

  这意味着:该项措施一方面能够及时阻断不法分子转移资金,有效遏制不法分子对涉案账户已经冻结,又继续使用其他账户实施诈骗的行为。

责任编辑:马美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