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诈骗:既要能打,也要能防

2016年09月21日 14:45:25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张 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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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129名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从亚美尼亚被带回中国大陆。  梁 旭摄

  前不久,徐玉玉事件引发社会热议,电信诈骗再次成为舆论焦点,人们试图深挖该违法犯罪活动屡打不绝的症结,呼吁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加大整治力度。

  犯罪活动呈公司化

  去年6月,国务院批准成立了由公安部、工信部、中国人民银行等23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有关专项行动也随即展开。但我国电信诈骗犯罪形势依然严峻。在今年8月19日召开的打击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通报会上,公安部刑侦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15年我国电信诈骗发案59.9万起,造成经济损失约200亿元;仅2016年上半年,电信诈骗发案就达28.7万起,造成损失80余亿元。

  据了解,目前我国电信诈骗主要分为境内和境外两类,其中境内犯罪活动具有明显的地域性,一般是犯罪分子在自己生活的乡镇对全国实施诈骗;境外则主要通过网络、电话实施诈骗,他们在东南亚、非洲设立诈骗窝点逃避打击。

  “我负责冒充警察打电话骗人钱。”台湾人简某2014年经朋友介绍来到肯尼亚,从事针对大陆居民的电信诈骗活动,也是今年4月大陆公安机关从肯尼亚押解回的77名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之一。

  据简某介绍,在其所在的犯罪窝点,从冒充医保人员套取受害人身份信息,到冒充警察受理“报案”,再到冒充金融犯罪科科长诱骗受害人汇钱转账,骗术环环相扣,“老板”则会按月根据“业绩”给犯罪团伙成员发“工资”。

  公安部刑侦局副巡视员陈士渠表示,电信诈骗与传统犯罪不同,他们自称是“公司”,组织严密、分工明确,每个人只负责犯罪活动的某个环节。专家认为,电信诈骗这种采用远程、非接触方式实施的智能化犯罪,具有破案难、追赃难的特点,且有加速向全球蔓延的趋势,要想对其实施有力打击,必须进一步加强多个部门的协调配合。

  “虚商”责任不能虚

  徐玉玉事件发生后,有媒体指出,让徐玉玉受骗的170、171号段简直成为“骗子的专用号段”。

  早在2013年,为进一步激发移动通信市场活力,工信部向社会开放了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并划分了170号段、171号段供虚拟运营商使用。但业内人士指出,部分虚拟运营商存在重发展用户、轻实名登记的现象,对有关法律要求置若罔闻,有时为了提高业绩而默许、纵容那些不登记或故意虚假登记身份信息的违法违规行为。

  今年7月,工信部网络安全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关于虚拟运营商新入网电话用户实名登记的暗访工作。统计显示,工信部一共暗访了26家转售企业营销网点109个,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网点37个,违规率比为33.9%。其中,暗访实体营销网点50个,发现违规网点13个,违规率比为26.0%;暗访网络营销网点59个,发现违规网点24个,违规率比为40.7%。

  工信部表示,运营商在治理垃圾短信和骚扰电话方面要承担应有的责任和义务,接下来将加大监督检查和违规处罚力度,“把实名制落实情况作为虚拟运营商申请扩大经营范围、增加码号资源、发放正式经营许可证的一票否决项”。

责任编辑:张东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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