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对有关“微腐败”举报实行“三级会审”
江苏对有关“微腐败”举报实行“三级会审”
2016年08月31日 08:58:33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作者:朱旭东
江苏灌南县新集镇街东村村民李石,今年72岁,最近7年一直举报本村会计李照“腐败”,诸如私分拆迁费用、贪污补偿款、冒领粮食补助款等。因没有获得满意结果,他一直在上访举报。
2015年起,连云港市纪委监察局针对农村基层纪检监察实名信访举报推行“三级会审”,由乡镇一级进行第一次初步调查,对信访举报人有不同意见的信访事项由县区纪委组织第二次调查反馈,若信访举报人仍有异议,由市纪委牵头进行共同会审,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党纪党规作出会审意见,形成终结结论,争取把基层纪检监察信访问题吸附在市县乡三级。
8月8日,李石向灌南县纪检监察机关申请对李照案件进行“三级会审”,并提出具体的6条会审事项,如“街东村两所小学拆迁平整土地新增费约60万元,涉嫌私分”“2007年国有河堤补偿10963.5元未予村民兑现,涉嫌贪污”等。
针对这些具体问题,灌南县纪委成立了专门的调查组,在乡镇纪委初步调查的基础上,逐项进行第二次调查。24日下午,县纪委邀请李石到灌南县信访接待室通报调查结果。此前,他们向李石推荐了30多名连云港各县市区的公益律师,李石从中挑选了连云港市区的范江华(江苏公善民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一同参加情况通报会。
“本地律师不‘靠谱’,我选市里的。”通报情况之前,李石专门跑到连云港找到范江华,向他介绍自己反映的基本情况和诉求。
24日下午,灌南县信访接待室一张长方形的桌子周围,围坐着12人,分别是举报人李石和律师范江华、调查组两人、镇纪委1人、县纪委4人、记录人1人。记者和连云港市纪委信访室主任董德华就座旁听。
调查显示,李石所反映的6条,均“经查失实”。李石逐条质疑,调查组逐条答疑,并拿出厚厚的卷宗和调查资料供李石翻阅、对照。词穷的李石有点恼火,一度言辞激烈,并提出其他条件。主持会议的灌南县纪委办公室主任于健只能强调:“我们今天仅针对你提出的诉求进行逐项回复,如果有其他问题,会后再议。”
当天的通报会,从下午3点一直持续到6点。一次次质疑,一次次解释,茶水倒了一杯又一杯,最后,李石表示认可对第一条、第六条的调查结果,对其他4条,仍然有异议。于健表示将继续做调查,等待“三审”。
事后,记者咨询律师范江华。“李石的信访权利得到极大保护,调查组的能力也得到极大提高。但从我此前与李石沟通的情况看,他已经是‘对人不对事’了。”范江华说,达不到李石的要求,估计他还会“纠缠”下去。
从记者目击的现场看,这次情况通报,算不得成功。“我们无法满足信访人的所有诉求,因为他们的确存在一些无理缠访的情况。就李石而言,6条中能有两条获得他的认可,也算成功。”董德华说。
目前,连云港市共对60多件农村基层实名举报件进行了“三级会审”,案结事了的不足一半,但大部分信访群众,对这种工作法表示欢迎,愿意继续用这种方法解决问题。全市农村基层实名重复信访量、越级上访量,也较上年分别同比下降18.5%、22.8%。
责任编辑:楼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