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匿于世、化整为零、偷梁换柱……违规公务接待,如何禁?

2016年09月01日 08:51:02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

  “公务接待香烟变‘菜名’”“一个月竟有高达48次的公务接待,以工作日来算,平均每天两次公务接待”“公务接待9人,陪餐达17人”……

  翻看各地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例发现,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四风”的高压之下,一些地方仍存在违规公款接待乱象,不仅造成了公共资金的流失,也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这是《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对公务接待的原则要求。

  然而个别地方、单位却把规定当“摆设”,视标准为“橡皮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把吃喝风、烟酒味揽进公务接待的“筐”。

  “来者都是客”,

  罔顾纪律规矩要求

  公务接待要有礼有节、热情周到,同时也要有规矩、讲标准。现实中,一些党员干部信奉“来者都是客”,罔顾公务接待各项规定要求,政策明令禁止就暗度陈仓,想着法子“你请我吃”“我请你玩”。

  隐匿于市——豪华酒店、私人会所目标太大,一些人就把地点转移到单位食堂、小区住宅、农家乐等更为隐蔽的场所,将名贵菜肴、烟酒更换上“俗名”,放进菜单,以绕开规定。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安局就将新建的警用物资装备库两个房间进行豪华装修,用作内部接待包厢,党委书记、局长甘旭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化整为零——超标接待一定会产生违规费用,为了把超额费用消化掉,接待单位使出了浑身解数。有的单位将违规招待费采用 “一餐多单”或列入其他财务科目的方式报销,有的想方设法在消费清单、发票上搞猫腻,使得违规开支合规化。2016年1月13日,甘肃省白银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书记、局长、经理刘某邀请该市副市长李嘉岩等11人在其单位食堂吃喝,消费了1562元。事后,通过伪造白银市政府办公室公函以业务接待形式报销1040元,拆分原始单据分摊处理522元。“无中生有”的伎俩也常被用来掩盖违规招待的事实。如福建宁德市溪潭镇曾编造“某局来客”接待单及发票,将安排镇老干部在政府食堂就餐的超标费用757元进行报销。

  偷梁换柱——公务接待还成为一些党员干部中饱私囊的工具。例如,有些党员干部利用签单的权力,将宴请私人朋友的费用放在单位公款报销,揩公家的油,攒私人交情。典型案例就是,2015年7月至2016年3月间,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桂城分局副局长刘国荣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多次将私人宴请和卡拉OK等费用,以公务接待名义在单位报销共约2.1万元。

  “接待出生产力”,

  心怀侥幸必栽跟头

  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种种违规公务接待的案例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的特权思想。在党纪和规矩面前,必须辨明“公”与“私”。对相关规定的三令五申仍然置若罔闻,想方设法多吃、多用、多占的,其结果必然是栽跟头。

  针对当前各种披着“马甲”的隐匿违规接待问题,福州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副教授刘碧强认为,这些问题的出现,与报销制度不够严谨、制度执行不够规范有很大关系。

  虚荣心膨胀,特权思想作祟,要面子、摆架子,是一些党员干部栽跟头的内因之一。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羊里镇敬老院原院长孙慎伟,在同事圈、朋友圈被尊为“院长是一院之长,是一把手”。被赞誉冲昏头脑的他,违规用公款宴请与公务接待无关的同事和朋友,最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赔违纪款项。

  同时,“借公务接待来获取领导好感、好评”“接待出生产力”“没有吃请工作不牢靠”等错误思想认识,也是一些党员干部公务接待“走偏锋”的助推手。浙江省嵊州市辽湾水库管理处党支部书记、主任吕东正到任后几乎月月有公款购买香烟的发票,因为在他看来,基层工作有其特殊性,搞好人际关系对于推动工作非常重要,而香烟是个“好媒介”。

  “接待就是前途命运”,曾是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孟溪中学原校长向明元的“口头禅”。不管是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还是普通干部,只要是到学校检查指导工作,他都好烟好酒热情款待,学校老师们把他称作“烟酒校长”。把接待上级视作自己前途“加分”机会的向明元,最终也因违规接待而栽倒。

  此外,有些党员干部则存有侥幸心理,认为“吃一点、喝一点不是什么大事”,只要巧妙隐蔽,就不会被发现。“我违规参与公款吃喝,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在此做深刻检讨。我是侥幸心理作怪,犯了不该犯的错误……”日前,白银市副市长李嘉岩因违纪追悔莫及,作出检讨。

  党员干部是人民公仆,为民服务是其本职。如果党员干部整天围着吃喝、游玩做文章,如何能沉下身心服务群众?因此,必须严格规范公务接待,狠刹这股官场歪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立制度明规矩,

  严防超标接待洗白“入账”

  整治违规接待,还需持续加力。近日,安徽省合肥市纪委从市级集中督查、群众举报反映和纪律审查情况发现,一些地方和国企、事业单位公款接待量偏大,公务接待频率高,费用有所增长;一些单位公款接待报销审批手续不够严谨规范,公务活动普遍缺少联系公函,没有按规定做到“四单合一”。

  为公务接待划定不可触碰的高压线,让试图违规接待者没有可操作的空间,让一些人的种种障眼法显形。相关专家表示,要切实健全完善公务接待报销制度,建立公务接待经费支出预警机制,对公务接待经费实行全程管控、留痕管理,并通过在本单位公告栏、内部网站等平台公示公款报销接待费用情况,强化财政、审计监督等举措,严防那些“不好入账”的支出轻而易举被报销。

  各地结合查处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因地制宜划出公务接待的“红线”。日前,福建省印发《福建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全方位地对党员干部接受和从事接待工作进行了规范,在接待标准上下了“五不”禁令,使合规与超标有了明晰界限。

  作为被招待一方,公职人员严于律己、谨慎赴宴,则是对自己的最大保护。浙江省丽水市推出了《公职人员不准参加的二十类饭局》,并要求公职人员外出联系工作或调研,需要自带工作联系函,等等。

  有了制度“杠杠”,还需结合强有力的问责,形成有效震慑。日前,安徽省对“酒桌办公”下大力气整改,出台“最严禁酒令”,要求“所有省内公务活动(除外事、招商活动外)一律不准饮酒”。对执行规定不力、屡禁不止,产生不良社会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地区和单位,将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除此之外,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让每一位接待者和接待对象对规定有更清晰的认识,自觉摒弃庸俗的特权思想和错误的思维方式,讲纪律、守规矩。“规范公务接待,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坚守规定,严格把关,从紧控制。”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黄红民如是说。(转自《中国纪检监察报》 彭灵燕  张舒)

责任编辑:陈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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