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机关19名干部被问责:被移送司法机关的官员是谁

2016年08月25日 08:31:16 来源:新京报 作者:

  核心提示:张立军介绍了驻全国人大机关纪检组组建17个月来,问责、执纪、监督等方面的“成绩单”。问责方面,共有19名领导干部被问责,其中部级2人、局级14人、处级3人。

  自去年3月至今,中纪委驻全国人大机关纪检组组建17个月来,共问责了全国人大机关的19名领导干部,其中包括2名部级官员。昨日,驻全国人大机关纪检组组长张立军做客中纪委官网时,通报了上述信息。

  中纪委在7家单位首派纪检组

  作为纪检派驻“全覆盖”的关键一步,去年1月,中纪委在中办、国办、中组部、中宣部、中央统战部、全国人大机关、全国政协机关等7家单位首次派驻纪检组。去年3月,驻全国人大机关纪检组正式成立,张立军担任组长。此前,张立军曾在中纪委机关长期从事组织人事工作,承担对派驻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考核职责,对纪检派驻工作十分熟悉。

  昨日,张立军介绍了驻全国人大机关纪检组组建17个月来,问责、执纪、监督等方面的“成绩单”。问责方面,共有19名领导干部被问责,其中部级2人、局级14人、处级3人;执纪方面,共有8名官员被处理,其中4人受到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4人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中1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对于这名被移送司法机关的官员,张立军补充说,“纪检组成立仅4个月即对一名副局级干部进行立案审查,两个月后移交司法机关。”

  17个月来5名官员仕途“受阻”

  张立军强调,驻全国人大机关纪检组开展的监督工作,主要是针对选人用人环节,要求“局级干部选拔在动议提名阶段就要征求派驻纪检组意见,防止违规使用、带病提拔”。也就是说,如果决定提拔某人升任局级干部,那么在最开始的酝酿阶段就要征求纪检组意见。

  在这一“铁律”下,17个月来,5名官员仕途“受阻”,纪检组先后提出“1人不能提拔、4人暂缓提拔任用”的意见,此外还对7个支部和多名个人提出不宜评先评优的意见。

  此前,中国纪检监察报曾撰文评述在全国人大机关开展工作的特点:“全国人大机关党员干部队伍大,省部级和局级干部人数多;既有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机关,又有常委会工作委员会,还有常委会办公厅各局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这三类机构运转模式各不相同,管理起来更加复杂。”

  下属违纪 部级干部也得被问责

  张立军说,监督方面以全国人大机关党组为重点,对遵守政治纪律情况开展监督。去年工作刚开始时,就明确提出不乱说、不吃请、不收受、不请托的“四不”要求。此后,还对人大机关选人用人开展监督,把干部选拔征求党风廉政意见的环节前移,局级干部选拔在动议提名阶段就要征求派驻纪检组意见,防止违规使用、带病提拔。一年多来,先后提出一名干部不能提拔、4名干部暂缓提拔任用的意见,对7个支部和多名个人提出不宜评先评优的意见。

  张立军还介绍,问责无论涉及到谁都坚持“一案双查”,处理当事人后都要倒查责任,发现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坚决问责。截至目前,采取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教育等方式,已对19名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其中部级2名、局级14名、处级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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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4月便落马一人 引发机关震动

  在关注度最高的问责方面,张立军说了几个数字:谈话提醒28人次,批评教育24人次,诫勉谈话17人次;给予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4人;开除党籍和公职4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一人。

  很多线索并不都来自传统的信访举报,而是注意从群众议论的“风闻”中发现违纪线索。张立军说,纪检组成立仅4个月即对一名副局级干部进行立案审查,两个月后移交司法机关,这在全国人大机关产生了强烈的震动。

  在全国人大纪检组的工作中,纪律审查并非一查了之,党纪教育是必经程序。张立军举了个例子,在对一名副局级干部进行纪律审查期间,通过让其学习党章、重温入党誓词以及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促使他深刻忏悔,给单位和家人写信现身说“纪”,起到了很好的教育效果。

  首次透露人大机关各机构级别

  张立军在介绍纪检组单独派驻人大机关时表示,人大机关系统规模大、直属单位多、监督对象多,符合《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规定。

  目前,全国人大机关除常委会办公厅外,同时包括法制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3个正部级机构,办公厅研究室一个副部级机构,整个机关共有60多个局级单位。

  机构也很多样,既有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机关,又有常委会工作委员会,还有常委会办公厅各局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这三类机构运转模式各不相同,管理和监督相对更加复杂。

  ■ 追问

  被移送司法机关的官员是谁?

  昨日,张立军通报全国人大机关执纪监督问责方面的数据称,19名领导干部被问责,其中包括2名部级官员;8名被处理官员中,4人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中1人被移送司法机关。那么这些被问责和被处理的官员都有谁呢?

  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的局级官员,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离退休干部局副巡视员杨绍丞。中纪委去年12月28日通报称,杨绍丞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有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影响,在干部人事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等问题。

  被免职的部级官员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秘书长刘水生。据新华社2月26日报道,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经表决,免去刘水生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5个月后,中国人大网公布了这次会议通过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其中提到,由江西省选出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党组原成员刘水生,因违纪被责令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2016年2月23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其辞职。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刘水生的代表资格终止。

  上述信息意味着,刘水生已因违纪去职。

责任编辑:张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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