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各地探索选人用人德行考核机制

诚信档案,记录干部道德账

2016年08月05日 09:15:36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方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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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近日出台的《浙江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规定,各级部门需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将个人报告事项、廉政记录、考核结果、受表彰情况、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息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并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同时,还要把诚信守法、道德教育和信用建设业务内容纳入公务员初任、任职、专门业务和在职培训范围。

  近年来,浙江省各地对党员干部诚信档案的建立和德的考察已经有了探索实践,并运用在选人用人中。

  信息入档

  公务员建立诚信体系

  人无信不立,党员干部必须先做诚信表率。

  在台州市黄岩区,3.6万名党员干部人人都有一份个人道德诚信信息档案,当地建立了党员干部道德诚信管理体系,并进行量化考核。在此基础上,黄岩区加强公务员道德诚信建设,将全区的公务员纳入党员干部道德诚信管理系统,完善诚信激励和失信惩处长效机制,推动公务员队伍成为引领社会正能量的标杆。

  每个月,黄岩区有关部门都会把相关信息收集起来,反馈到系统,包括公务员履职履责、奖励惩处、个人信用等5大类35项信息及相关证明,基本涵盖了个人品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方面的各类行为,由专门的信息征集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录入道德诚信档案,并量化评定先锋A级、合格B级、警示C级、整改D级和不合格E级5个等级。该区还建立了涵盖纪检、组织、公安、法院、行政执法、金融等机关部门联动的监督机制,设置“预警红线”,强化日常监督提醒。每月末,系统自动为B级对象发送短信提醒,督促改进;每季度末,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对C级对象进行提醒谈话;每半年向D级对象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黄岩还将道德诚信等级与公务员评先评优相挂钩。截至目前,该区有18名拟提任副科级的公务员因道德诚信未达到A级而暂缓提拔,25名机关公务员因道德诚信为D级被诫勉谈话。

责任编辑: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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