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临时仲裁庭树立违反国际法坏典型

海洋争端解决国际法研讨会在港落幕
2016年07月18日 08:39:51 来源: 作者:张志文 俞懿春 陈然

  为期两天的海洋争端解决国际法研讨会7月16日在香港落幕。此次研讨会由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与中国国际法学会主办,来自中国、美国、澳大利亚、法国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10多名国际法和海洋法专家学者与会。与会专家对中国不接受、不承认南海仲裁案临时仲裁庭所谓裁决的严正立场表示支持,认为中国做法才是在捍卫国际法尊严,临时仲裁庭越权扩权违反国际法,在国际法领域树立了一个坏典型,政治操纵下的所谓裁决必将遭到唾弃。

  不接受不承认裁决合理合法

  菲律宾阿基诺三世政府2013年1月单方面提起南海仲裁案以来,中国始终坚持不接受、不参与的严正立场,并指出临时仲裁庭明显没有管辖权。对临时仲裁庭今年7月12日作出的所谓裁决,中国政府也表明了不接受、不承认的严正立场。在近日发表的《中国坚持通过谈判解决中国与菲律宾在南海的有关争议》白皮书中,中国政府再次重申了有关严正立场。

  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李适时在会上表示,中国人民最早发现、命名和开发经营南海诸岛,中国政府最早并持续和平、有效地对南海诸岛行使主权管辖。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有着充分的历史和法理依据。

  台湾海洋大学教授高圣惕在会议期间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南海仲裁案所谓裁决是精心包装的实质划界行为。”高圣惕认为,尽管菲律宾口口声声说仲裁案不是为了划界,但事实上就是把有关划界的内容切割为几个部分,虽然每个部分单独来看都不等同于划界,但是加起来产生实际上海域划界的效果。

  高圣惕认为,中国政府不接受、不参与仲裁是合理合法的,因为这一仲裁本身就是非法的,而且最后的裁决也是漏洞百出。菲律宾提出的诉求实质就是领土和海洋划界问题,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临时仲裁庭根本没有管辖权,但最终却越权做出这样的所谓裁决,这也就解释了中国为什么从一开始就不参与仲裁。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易显河指出,临时仲裁庭的判决简单地忽略了许多重要论据,例如中国与东盟国家在2002年签署的《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及众多双边协议,这些协议构成了双边谈判是解决争端唯一途径的共识,但这一点却没有被临时仲裁庭采纳。南沙群岛作为整体,拥有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但仲裁庭却违背常理,将南沙群岛进行分割处理。

  所谓裁决严重违反国际法

  清华大学教授约翰·安东尼·卡蒂指出,临时仲裁庭的问题在于是否有权做出裁决。在审理和判决过程中,仲裁庭滥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实质上对南海的领土主权问题进行划界。许多国际法学家和律师都认为,这实质上是一场“法律游戏”。

  英国外交部前副法律顾问克里斯·沃默斯利在会上表示,临时仲裁庭把岛礁的地位凌驾在主权问题之上,裁决结果无益于解决海洋争端的根本问题。

  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国际法教授程家瑞认为,所谓裁决否认《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和相关国家间协议,本身就是错误的。在岛礁地位问题上,国际法学界普遍认为太平岛是自然岛屿,而临时仲裁庭却在这一问题上荒唐地做出错误推断。

责任编辑:安佳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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