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报】中国共产党党章修改的几个细节
【人民政协报】中国共产党党章修改的几个细节
2016年07月01日 16:44:00 来源:人民政协报 作者:李颖
中国共产党从建立初期开始,就非常重视党章的制定和完善。在90多年的奋斗历程中,特别是在革命建设改革的重大历史关头,党都通过修改党章这个“党内根本大法”,为全党指明奋斗目标、方针政策和行为规范等。
中国共产党共召开了18次全国代表大会,一大通过了党纲,二大制定通过了党的历史上第一部正式的党章。其后,党章经历了多次修改。
让我们共同回顾一下党的历史上党章修改的几个细节。
中共三大修改党章
首次规定新党员有候补期及党员可以“自请出党”
1923年召开的中共三大,第一次修订党的章程。与二大党章相比,三大党章的章节体例完全保留不变,仍然是党员、组织、会议、纪律、经费和附则六章,但从条文的数量上看,由原来的6章29条改为6章30条,增加了一条;从内容上看,在基本保持二大党章内容的基础上作出了一些新的规定,如:(1)新党员入党由原来的“须有党员一人介绍”改为“须有正式入党半年以上之党员二人之介绍”。(2)首次规定了新党员有候补期的制度,并根据候补党员不同的社会职业,规定了不同的候补期,劳动者的候补期为3个月,非劳动者的候补期为6个月,但这个规定在执行的时候可以有一定的弹性,“地方委员会得酌量情形伸缩之”。候补党员在履行义务方面与正式党员相同,但在行使权利方面,只能参加小组会议,只有发言权和选举权,没有被选举权。(3)首次规定党员可以“自请出党”,即自愿退党。这是三大党章唯一新增加的一个条文。
对党员“自请出党”,还作了相应的规定:“须经过区之决定,收回其党证及其他重要文件,并须由介绍人担保其严守本党一切秘密,如违时,由区执行委员会采用适当手段对待之。”
中共五大修改党章
选举产生党的历史上第一个中央纪律检查机构
据郑超麟回忆,他是与陆定一做伴去武汉参加五大的。他们乘坐的是英商怡和公司的轮船。70多年后,郑超麟还对一位装扮成鱼行老板的“戴眼镜的老头子”的代表记忆犹新:
“老头子携带他的老伴儿以及四五个儿女,说是到汉口做生意的,他本在南京什么地方开鱼行。我们问他鱼的市价,问他哪种鱼味道最好。他就是王荷波。他的第三个弟弟王震东,在船上不同他打招呼,铺位隔得远远地。我同王震东在甲板上散步,我说:‘你的哥哥真像鱼行老板。’”
就是这位“鱼行老板”,成为党的历史上首位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主席。这也是党的五大另一个鲜为人知却又意义非凡的“第一”,那就是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选举产生了中央监察委员会,标志着党的纪律检查制度的创立。五大后通过的党章首次规定在中央、省设立党的监察委员会。
党从成立之初,就非常重视党的纪律和党内监督机制的建设。一大通过的纲领明确规定:“地方委员会的财务、活动和政策,应受中央执行委员会的监督。”二大通过的《关于议会行动的决议》,明确了共产党员参加议会活动的监督制度。在二大通过的第一个党章、三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和四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中,均专设“纪律”一章。
如此重视党的纪律监督的中国共产党,为什么没有在建党初期成立专门的纪律检查机构,而是在建党6年后的1927年,才在党的五大上成立中央监察委员会呢?
从党的发展历程看,党的第一个中央监察机构产生于五大,是党组织和革命形势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客观需要和必然产物。
处于幼年时期的中国共产党,从五十几人,到不足千人,一无政权二无经费,连党的主要创始人陈独秀和李大钊都要靠教书、当编辑和写作维持生活,东奔西走为党筹集经费。由于党员人数少、质量高,党组织长期处于秘密状态,机构精干且纪律严明,违纪现象较少发生,因此没有成立专门的纪律检查机构,而由党的各级委员会直接维护和执行党纪。陈公博和周佛海两人在建立党的早期组织过程中曾做过一些工作,并被选为代表出席了党的一大,但不久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党毫不留情地将这样的人清理出去,保持了党组织的纯洁性。
虽然没有专门的监察机构,却严格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便是中国共产党从一开始就能保持清正廉洁作风的重要原因。
随着第一次国共合作的深入和轰轰烈烈大革命的到来,党的影响迅速扩大,党的力量也随之迅猛发展。大批工人、农民、知识分子、进步青年和革命军人纷纷加入党的组织。新党员的急剧增加,党员教育的滞后,加上少数投机分子的混入,使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面临严峻形势。在这种形势下,在党内设立专门的监察机构,就成为一件刻不容缓的事情。
1927年5月9日,五大选举产生党的历史上第一个中央监察机构——中央监察委员会。王荷波、张佐臣、许白昊、杨匏安、刘峻山、周振声、蔡以忱当选为中央监察委员,杨培森、萧石月、阮啸仙当选为候补中央监察委员。10位同志都是工农运动和革命斗争中久经考验、在群众中拥有崇高威望的党的领导干部,其中6人出身于工人。
当选为中央监察委员会主席的王荷波,山西太原人。曾出席党的三大和四大,历任中共中央执委会委员、中央局委员、中央工农部主任、上海地方执委会委员长、中共北方局委员、全国铁路总工会执委会委员长。五大闭幕后三个月,王荷波在八七会议上当选临时中央政治局委员,随即又被任命为中共中央北方局书记。王荷波来到天津,调查处理顺直省委组织纠纷,撤销了坚持右倾错误、拒不执行八七会议方针的彭述之的省委书记职务。接着来到河北玉田,传达八七会议精神,部署武装暴动。有的同志出于对陈独秀右倾错误的痛恨,要求开除陈独秀党籍并把他枪毙。王荷波反问:“你们要求枪毙陈独秀,是根据党章上哪一条?党章上有枪毙党员的规定吗?”接下来,他耐心解释,平息了大家的怨气。几天后,玉田暴动取得成功,王荷波却因叛徒告密在北京被捕。在狱中,他受尽酷刑,却始终严守党的机密,留下的唯一遗嘱是请求党组织教育他的子女,不要让他们走上和自己相反的道路。1927年11月11日深夜,王荷波在北京安定门外箭楼西边英勇就义,终年45岁。
除王荷波外,党的五大选出的10名监察委员中,先后有7人牺牲在刑场或战场上,无一人叛党投敌。这些党的监察先驱,用鲜血和生命诠释了对共产主义的信仰和对革命事业的忠诚,为鲜红的党旗增添了绚丽的色彩。
中共七大修改党章
确立毛泽东思想为党的指导思想
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实现第一次历史性飞跃的理论成果。毛泽东在1945年召开的中共七大上,把创造和发展了的马克思主义比作“香的马克思主义”“活的马克思主义”,而把那种故步自封、照搬照抄的马克思主义比作“臭的马克思主义”“死的马克思主义”。毛泽东强调,只有“香的”和“活的”马克思主义,才能解决中国问题。党的历史经验证明,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研究和解决中国革命的问题,需要具有在实践中进行理论创造的胆识和魄力。
大革命时期,毛泽东对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关于农民运动的调查和农民问题的理论等,都具有独创性。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毛泽东率部在井冈山建立了第一个农村革命根据地,开创了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道路。抗日战争时期,随着革命实践的巨大发展及对历史经验和新鲜经验的不断总结,毛泽东的许多思想得到多方面展开。他在六届六中全会《论新阶段》的报告中,明确提出了“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命题。从《实践论》《矛盾论》,到《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论持久战》,到《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论》,再到《改造我们的学习》《整顿党的作风》等,这些著作充分表明,到20世纪30年代末40年代初,毛泽东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思想,已经形成比较完备的理论形态。
毛泽东思想这一科学概念的形成,经历了一个过程。1941年3月,党的理论工作者张如心用了“毛泽东同志的思想”的提法。1943年7月5日,王稼祥撰文首先明确使用“毛泽东思想”的概念。7月6日,刘少奇为纪念建党22周年发文,也使用“毛泽东同志的思想”和“毛泽东同志的思想体系”的概念。
在七大上,党自创立以来,第一次将自己经过千辛万苦获得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伟大理论成果,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旗帜,对统一全党思想,指导全党行动,实现党的政治路线,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毛泽东后来回顾说:从建党直到七大,“我们全党的认识才完全统一起来”。
责任编辑:朱诗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