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李晓敏读党章

2018年02月09日 18:40:34 来源:浙江共产党员微信公众号 作者:总编辑:褚定华 执行总编辑:杜大强 主编:吴中美 责编:李津 付文

  为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我在之江读“新语”》栏目再度升级,邀请广大党员群众一起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特推出全新主题活动——

  党章朗读者

  来吧,让我们一起读党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今天,邀请到安吉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常务副校长李晓敏和大家一起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四章  党的地方组织

  第二十五条  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大会,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代表大会,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委员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决定,并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第二十六条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和审查同级委员会的报告;

  (二)审查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本地区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

  (四)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选举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李晓敏

  男,汉族,1969年7月出生,浙江安吉人,中共党员,1991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安吉县水利农机局系统团委书记,安吉县委办公室信息报道科科长,安吉县委办公室督查室主任、办公室党总支委员,安吉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直属机关党工委书记、县纪委委员。现任安吉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常务副校长,“两山”讲习所常务副所长,县委候补委员。

责任编辑:汤馨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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