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蔡水华读党章
德清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蔡水华读党章
2018年02月02日 13:38:14 来源:浙江共产党员微信公众号 作者:总编辑:褚定华 执行总编辑:杜大强 主编:吴中美 责编:李津 付文
为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我在之江读“新语”》栏目再度升级,邀请广大党员群众一起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特推出全新主题活动——
党章朗读者
来吧,让我们一起读党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今天,邀请到德清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常务副校长蔡水华和大家一起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三章 党的中央组织
第十九条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如无非常情况,不得延期举行。
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第二十条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
(二)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
(四)修改党的章程;
(五)选举中央委员会;
(六)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十一条 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职权是: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部分成员。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的数额,不得超过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出的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各自总数的五分之一。
第二十二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地改变。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由全国代表大会决定。中央委员会委员出缺,由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
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
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
蔡水华
男,汉族,1964年7月出生,浙江德清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87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德清县龙山乡团委书记,团县委常委,县委组织员,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成员、组织科科长、电教中心主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县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现任德清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县行政学校常务副校长。
责任编辑:汤馨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