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章国钗读党章

2018年02月02日 13:38:20 来源:浙江共产党员微信公众号 作者:总编辑:褚定华 执行总编辑:杜大强 主编:吴中美 责编:逄润鹏 付文

  为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我在之江读“新语”》栏目再度升级,邀请广大党员群众一起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特推出全新主题活动——

  党章朗读者

  来吧,让我们一起读党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今天,邀请到苍南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章国钗和大家一起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十一条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的选举,如果发生违反党章的情况,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调查核实后,应作出选举无效和采取相应措施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

  第十二条  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在必要时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大问题。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决定。

  第十三条  凡是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是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

  在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可以派出代表机关。

  章国钗

  男,1963年4月出生,浙江苍南人,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10月参加工作,曾任苍南县藻溪镇党委副书记,马站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兼县农业对外综合开发区副主任,马站镇党委书记兼县农业对外综合开发区主任,县绩效考核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兼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民宗局局长等职。现任苍南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责任编辑:汤馨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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