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衢江区纪委书记王光辉读“新语” 莫把制度当“稻草人”摆设

2017年10月23日 12:40:51 来源:浙江共产党员微信公众号 作者:总编辑:褚定华 执行总编辑:杜大强 主编:吴中美 责编:王国伟 付文


  2003年2月至2007年3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的习近平同志,曾在浙江日报“之江新语”专栏发表短论二百三十二篇。2007年5月,浙江日报社应读者要求,并征得习近平同志同意后,以《之江新语》的书名,将这些短论结集出版,引起广泛的社会反响。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治国理政提出了许多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回答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和国家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集中展示了中共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治国理念和执政方略,成为了中国共产党的理论新飞跃、行动新指南、斗争新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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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共产党员杂志社推出全新音频栏目——

  《我在之江读“新语”》

  来吧,让我们一起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

  今天,邀请到衢州市衢江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王光辉为大家朗读《之江新语》中的一篇——《莫把制度当“稻草人”摆设》。

莫把制度当“稻草人”摆设

(二〇〇四年八月六日)

  各项制度制定了,就要立说立行、严格执行,不能说在嘴上,挂在墙上,写在纸上,把制度当“稻草人”摆设,而应落实到实际行动上,体现在具体工作中。

  现在执行制度难,主要原因是一些干部当“老好人”,不愿得罪人,你好我好大家好,不讲原则讲人情,不讲党性讲关系,甚至批评也变成了变相的表扬。开展积极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是事业的需要,是对干部的爱护,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种方式。批评的目的是促使当事人改正缺点和错误,其他同志引以为戒。如果批评不得,听不进不同意见,我们的事业还怎么进行?说到底,当“老好人”和批评不得,是个人私心杂念在作祟,这也是一种不正之风,是机关效能建设要努力解决的一个问题。我们要在狠抓制度的贯彻落实上下功夫,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制度的人和事,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该曝光的要曝光,该通报的要通报,该惩处的要惩处,做到令行禁止、违者必究,努力使制度成为机关干部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

  王光辉

  男,汉族,1971年3月生,浙江常山人,199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曾任常山县纪委(监察局)办公室副主任、主任,衢州市纪委办公室副主任、党风廉政建设室主任、办公室主任,衢州市纪委常委、办公室主任,衢州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等职。现任衢州市衢江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

责任编辑:汤馨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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