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拒绝10元钱回扣

2017年09月13日 13:27:36 来源: 作者:宁波市海曙区 黄炫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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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记得那是大学三年级的时候,在学生会算是领导的我组织了一次新老学生干部交流会。会上,一位学妹向学生会副秘书长提问:“您当学生干部有哪些记忆深刻的事情呢?”

  副秘书长思忖了片刻,讲道:“去年元旦前夕,我受团总支书记杨老师的委托,到学校外的小卖部买几张贺卡,准备寄给常年为学生社团进行讲座和指导的校外专家。当我买好了贺卡,请老板填写发票时,老板狡黠地对我说:‘姑娘,我给你把金额多写十元吧,以后你要给学生会买东西多到我这里来啊!’”

  听到这,我对副秘书长讲得这段小故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只听她清了清嗓子,非常坚定地说道:“我当时告诉那位老板:‘不用了!如果今天我吃了这10块钱的回扣,今后我要真当上国家的干部,岂不是要当贪污受贿的贪官?老板,咱们老百姓不是最恨贪官的吗?’那老板瞬间羞愧得抬不起头,匆匆写好发票,再也没说一句话。”

  说到这,副秘书长的脸颊也微微泛起了红晕。我知道,那绝对是不同于当时那位老板脸上羞愧的红,那是年轻学生干部一身正气、自尊自豪的红!副秘书长紧接着对自己的这段小故事做了结尾:“在成为学生干部以前,我是个不谙世事、不了解社会的小姑娘,这是我第一次面对物质的诱惑,我庆幸我做对了选择。或许将来我成不了国家干部,但无论在哪个岗位上,不贪不占,不为一己私利损害集体利益,将一直是我做人的准绳。希望通过这件小事与所有的学生干部共勉!”话音刚落,全场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

  做人的价值,有时候就在那一念之差中体现。不要怪诱惑太多,没有坚持住底线,只能说市自己把自己看得太轻太贱。一个学生都懂得的道理,无须赘述,但却值得我们永念心间!


责任编辑:王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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