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微小的正义
32、微小的正义
2017年09月13日 13:22:14 来源: 作者:驻宁海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 刘卫东
4月6日晚,正好轮到我值夜班,出门前却被某些小事耽误了,为了不迟到,选择搭乘出租车,小城市打个出租车还是很方便的,不到五分钟,就有一辆出租车停靠在我面前。
“师傅,麻烦到宁海法院,”见他没有反应,“在正学公园前面。”由于单位位置有点偏,之前也碰到过不知道法院在哪里的司机,我又解释道。
“我知道怎么去,我还被这个法院判过刑……”
一时之间我竟语塞。
他启动汽车,告诉我不用紧张,都过去3年半了。路上跟他闲聊,试着问他为什么被判刑,他也没有什么顾忌告诉了我。
“判刑前我是某乡镇的一名副镇长,因主管城建,找我照顾的企业主很多,后因受贿,被法院判了两年半有期徒刑。一年前从监狱出来后就开始开出租车,几年的牢狱生活使我明白了,能当一名公务员不容易,如果能回到当初,一定会踏踏实实工作,清清白白做人,绝不会再去拿人家的钱物。 以前在乡镇工作的时候,认为你为他办事,他送你几块元或礼物是应该的,从来不觉得有什么错,我去其他单位办事,也是一样的,不送礼人家能帮你办事吗,不可能的,但法官不一样啊,在判刑前,为了能让自己少判几年徒刑,我曾委托家属向法官和法院的领导送过几次礼,但他们从来没有收过东西,对我判得也很公正,这件事让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感谢法官,感谢法院,让我重新审视自己。”
他叹了一口气,接着又说:“现在去各部门办事方便得多了,都像法院一样,不需要送礼了。”听他这么说,一股暖意充满心头,因为他信任法院,信任法官,尽管平常在单位我也经常看到一些当事人向法官道谢或者送来锦旗,然而工作二十年来,第一次真正感觉法院平凡中蕴含的伟大。
来到单位,天已经黑了,暗淡的灯光却无法遮挡法徽的光芒。
责任编辑:王国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