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奖品的变迁

2017年09月13日 13:08:22 来源: 作者:杭州上城 田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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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六月底,我在杭州市上城区“弘扬价值观、当好排头兵”演讲比赛中获奖。捧起荣誉证书的感觉并不陌生,10年前、6年前,我曾在区级演讲比赛中两度夺魁,因此争夺名次本就不是我的初衷。

  我想的是,今年2月我刚刚从检察院转隶至纪检监察机关,这次要通过自己的表现,展现纪检队伍的精神面貌,弘扬我们的铁军价值观。

  10年前、6年前的比赛,都是有奖品的,我记得是几张百元人民币,装在一个信封里,夹在荣誉证书中间。能够在工资之外拿钱,让我可以在同事朋友间炫耀好一阵子。不过近5年来,这一幕都不可能了。“要想让政治生态越来越好,对公款开支的把关就要越来越严。”这已经是绝大多数党员干部的共识。

  然而,这次演讲比赛居然有奖品。“每位获奖选手可以获得150元的购书额度,你把需要的书列出来,由我们为你购买,额度不能超出,没有用足的也不退还。”比赛组织方有关负责人向获奖选手宣布这一消息时,我们先是感到吃惊,而后又高兴起来。我立即打开手机购物车,把一本一直想买的书报了上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要义与案例解读》,今年上半年刚刚出版,定价135元。

  “你们纪委还要学民法?”一位选手问我。

  “现在强调纪在法前,如果连什么合法什么违法都不知道,又怎么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呢?今年3月全国人大刚刚通过了新民法总则,现在学习正是时候。”我笑着对他说道。

责任编辑:王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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