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高校报销手续之变

2017年09月13日 13:05:48 来源: 作者:浙江大学 陈露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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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请问是陈老师吗?我这边是计财处。”

  “噢,您好!请问有什么事情吗?”

  “您两天前报销投递的发票有几张不合格的,请过来3号窗口认领回去。”

  接到电话,我正在自习室学习,挂掉电话,便第一时间赶往距离不远的计财中心。

  浙大读研期间,我同时负责帮导师整理发票,报销一些项目的经费。

  看了一眼3号窗口的工作人员工作证,我柔声问:“张老师,您好,刚才您打电话来让我领回去几张发票。”

  正在埋头进行账目核对的张老师抬起头,笑着说:“稍等,我帮你把不合格的发票找出来。”

  不一会儿,不合格的四张发票摆在了我的面前。

  “张老师,这四张发票哪里不合格呢?麻烦您和我说一下,我下次报销可以避免。”我问。

  “这张浙江吃饭的发票,必须要说明项目组哪几个人参与本次就餐,人均100元,只可以在杭州本地就餐;这张呢,消费超过1000元了,必须要有付款记录进行说明;然后这张呢,办公用品必须要表写明细,并且附上入库清单;最后这张停车费收据,和你提交的另一张出现了连号,会被认定是恶意报销。”张老师逐张给我耐心解释指点。

  “诶?可是学姐告诉我之前这些都是可以报的呢!”

  “那是以前,这几年学校一直在细化报销规定,要让每一笔报销都有据可查,走的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张老师说叮嘱道:“也要转告你的老师哦,下次经费支出时开发票要注意!”

  细化报销制度并不是跟谁过不去,尽管报销要提交的材料可能更多了,但是这在划出“红线”的同时,也为我们划出了“安全区”。

责任编辑:王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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