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救助十年

2016年12月19日 14:08:39 来源:浙江省民政局 作者:浙民轩

  项李峰,男,安吉县杭垓镇人,自幼患小儿麻痹症,下肢不能行走。父亲十几年前病故,母亲改嫁,家中的老房早已倒塌。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小项十几岁就在杭、嘉、湖一带靠乞讨度日。2004年市救助站发现他后,将他劝返回家,但因居无定所,无奈下他于2005年又重返街头乞讨。为了使他彻底告别流浪生涯,市救助站多方协调,筹集资金,于2007年8月为他建造了一所简易安居房,并帮他申请到了农村低保,小项终于有了自己的家,从此不再到处流浪了。之后,每逢过年过节,市救助站都对他进行走访慰问,给他送去生活用品等。截至目前,历经两任救助站站长的接力救助,救助时长已达十年。

(湖州市救助管理站供稿)

责任编辑:楼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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